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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成功举办了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一系列国际交流活动,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国外游客和境外企业来我国旅游观光和投资旅游业,促进了我国旅游产业的飞速发展,对旅游业法律法规的要求也越来越国际化和专业化。然而,我国地方性旅游法规英译文本的制定相对滞后,国外游客个人利益和企业投资损失时常发生。因此,相关旅游法律法规的英译文本质量,不仅关系到国外游客和投资者明晰在中国旅游和投资经营时应享有和履行的权利和义务,了解及遵守我国旅游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还关系到我国对旅游行业的监督和管理问题。本文是在对《黑龙江省旅游条例》的翻译实践基础上所做的一篇翻译实践报告。该报告简要介绍了本次翻译任务,委托任务的内容和委托方的具体要求。回顾了此次翻译任务的整个翻译过程,包括译前准备阶段,翻译进行阶段和译后总结方面的内容。理论应用和翻译案例分析是本次翻译实践报告的核心部分,主要探讨德国功能主义学派卡塔琳娜·莱思(Katharina Reiss)的文本类型(Text Typology)理论和克莉丝汀·诺德(Christiane Nord)的文本分析理论(Text Analysis Theory)在翻译实践中的应用及具体翻译案例分析。在翻译过程中,以文本类型理论和文本分析理论为指导,通过对《黑龙江省旅游条例》的分析研究,确定该文本属于信息型文本和操作型为一体的混合型文本,其主要功能和意图提供信息、呼吁和规范读者的行为。并且详细地解析了影响翻译的文内因素和文外因素,结合法律法规语言的特点和法律法规翻译的原则,通过具体的翻译案例对采取的翻译方法和技巧进行分析,解决翻译中遇到的困难。最后,结合本次翻译实践任务,讨论法律法规译者应具备的职业素养,翻译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谈谈自己的心得和体会。笔者希望通过对该文本的翻译,可以为今后同类型的地方性旅游法规文本的翻译研究和翻译实践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