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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秦实行郡县制直到今天,“县政”向来都是我国政治架构中最为重要的治理单元。当下我国治理中,县域作为联结城乡的“桥梁”和国家政策实施的基点,治理内容日趋增多,治理环境也日益复杂。尤其是当县域政府陷入财政困难和既有治理能力不足的窘境时,县域治理便成了国家权力运作和公共治理链条上的薄弱环节。治理理论的兴起和发展则为县域治理的优化提供了一个重要方向,即在政府治理中引入社会参与,构建政府主导下的多元权力主体合作治理的模式。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结构的不断变迁,公民的利益需求和价值诉求日益多样化。作为承载多元利益和价值诉求的载体,第三部门迅速发展起来,并在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提供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第三部门参与治理,不仅可以弥补政府失败和市场失灵,更能促使基层政府职能的切实转变和公民社会的成长发育。然而,现实中第三部门参与治理却遭遇了来自于基层政府、第三部门自身、企业及公民、社会基础、制度安排和参与路径等层面的诸多困境。基于县域治理中第三部门参与的严重不足,迫切需要全面系统地分析第三部门参与的动力问题,继而系统建构相应的动力机制。本文以社会经济发展程度适中的河南省L市(县级)为例,将L市辖下第三部门参与治理作为研究对象。从第三部门参与治理的内涵、特征、基本动机及必要性和合法性等角度,阐述了第三部门参与治理的主要理论基础。然后就L市第三部门参与治理的现状及其动力机制作用状况,从基层政府、第三部门自身、企业及公民等主体层面、社会层面、制度和参与路径层面综合分析了制约第三部门参与治理动力机制生成的影响因素。基于此,从理论层面上分析、论述了第三部门参与治理的动力要素、动力结构及相应的作用原理,继而提出了第三部门参与治理的动力机制模型,即利益、价值、制度、参与路径、主体多要素交互影响,内生型、外生型动力共同作用的系统机制。在分析了其建构的可能性的基础之上,从利益维度、价值维度、制度维度、参与路径维度及主体维度,尝试提出了第三部门参与治理动力机制的系统建构路径。对于动力机制的系统建构,有利于进一步推动第三部门参与到基层公共治理中来,从而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