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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均衡发展成为当前中国社会建设面临的迫切任务。回应利益诉求,协调利益关系,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事务活动成为当代中国政府面临的时代课题。因而,变革国家(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以下简称《决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立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决定》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这一重要概念。“社会治理”理念的提出是对社会建设实践的又一次重要的理论创新。“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实现什么样的社会治理、怎样推进社会治理”是摆在我们面前极为重要的议题。这就要求我们结合中国现实,厘清当代中国社会治理的理论根基,为全面深化改革,理顺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明晰各自的职能,提供理论指导,以促进当代中国社会建设实践,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马克思主义在批判黑格尔理性主义国家观的基础上,科学阐明了国家和社会之间动态演进之逻辑。马克思主义社会-国家原理所揭示的国家和社会此消彼长、辩证统一的规律,要求我们把握社会发展的历史节点,变革国家和社会的关系,推动国家(政府)、社会、市场关系的动态均衡,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以马克思主义社会—国家原理为视角研究当代中国社会治理,有利于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当代公共治理体系;有利于当代中国社会治理的实践,增强马克思主义社会-国家原理在当代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中的话语权。文章运用了文献研究方法、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研究方法。首先,从社会治理的相关概念入手,对社会管理、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及其关系予以界定。其次,以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为依据,分析特定语境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国家关系的基本观点,准确把握其思想真髓。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基于人类历史发展过程,阐述了社会—国家动态演进的进路,指明了社会本位的历史地位,体现了人民参与“社会治理”的正当性及必要性。再次,以马克思主义社会—国家原理为指导,立足当代中国社会治理的历史与现状,梳理了当代中国社会治理的历程,分析了当代中国社会治理面临的困境,并提出相应对策。在当代中国社会治理进程之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国家原理的指导地位,秉持马克思主义政府主导社会治理秩序建构的理念,着力通过政府变革和体制重塑,规范公权力,逐步扩大公民的参与权,破解社会和国家之间的“零和博弈”困境,以实现社会与国家之间的社会治理双赢与协同。基于这种马克思主义协同互利的范式,构建国家(政府)与社会适度分离而又良性互动的关系,从而实现基于政府治理、社会治理和市场治理之间动态均衡——协同互利的当代中国公共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