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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当初北美的移民的祖辈历尽千辛万苦来到北美,除了政治、经济的原因外,还有很多人是由于本国的宗教迫害而不得不背井离乡,所以他们渴望在北美拥有宗教信仰自由,因此,比其他民族更能宽容新生的宗教团体。美国自从建国起就实行政教分离,对各个教派采取的是不支持不干预的政策,不确立国教,对待一切教派的都一视同仁,所以美国成为许多宗教派别自由发展的乐土,这种宗教宽容的精神连同自由和民主成为美国人所引以为自豪的美国精神的一部分,然而这种宗教宽容的精神是有一定的限度的,是以不危害国家的基本的宪政体制,不危害利益集团的利益,适应主流社会的发展为标准的,一旦超过这种限度,所谓的宗教宽容的精神就不复存在了。本文主要简单介绍犹他州摩门教的发展历程,通过摩门教会与联邦政府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从一个侧面对美国的宗教政策有一个简单的真实的认识。论文的结构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具体的介绍了摩门教会产生的历史背景,基本的教义,使人们对摩门教会有一个总体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对该教会早期的在东部地区的发展进行阐述,并阐述了它在纽约州、俄亥俄州、密苏里州和伊利诺伊州早期发展的过程中详细的介绍了它的经历,分析出它受到排斥和迫害的具体原因,为论文的第二部分进一步的发展做好了必要的铺垫。论文的第二部分是论文的主体部分,首先分析了摩门教会在犹他地区受到迫害的具体原因,本人从政治、经济、宗教社会文化、印第安人因素和它的移民政策五个方面加以论述,并着重论述了它在政治、经济方面继续与美国联邦政府矛盾冲突的根本原因。在此基础上论文以大量的英文资料为基础,具体介绍了摩门教会与美国联邦政府冲突的过程,体现在联邦政府颁布的《默瑞尔反多妻制法案》、《普兰德法案》、《埃德蒙反多妻制法案》和《埃德蒙-塔克法案》。联邦政府以立法和行政为手段,通过有效的立法,在反多妻制的名义下一步一步的剥夺了摩门教会对犹他地区政<WP=5>治、经济的控制,结束了摩门教会在犹他地区确立的神权政体,这样联邦政府与摩门教会经过近半个世纪的斗争终于以摩门教会的失败而告终,在这里双方的都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美国司法公正的形象被损害,美国公民的权力和宗教自由受到质疑,尽管如此,美国还是在全国树立了联邦政府的权威,维护了美国宪法久已确立的立宪政体。摩门教会在这一斗争的过程中在人力、物质财产上也受到了巨大的损失。论文的最后一部分简单的介绍了摩门教会放弃神权政体后的发展,摩门教会放弃了政治权力转而注重教会自身的发展,在经济上的巨大成功使它在犹他仍然具有相当的势力,与此同时摩门教会谨记早期发展的经历避免过多的参与政治,并且注重与主流社会的关系,适时而变不断的适应美国主流社会的发展成为摩门教会的发展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