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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共权力的主要作用对象、作为规范和评判公共权力的价值维度,“公共利益”的概念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背景下,社会民主化理念不断加强,公民维权意识日渐深化,“公共利益是否能够切实有效的实现”这一问题被日益关注。着眼现实,在十八大召开以后,民众空前期待政府职能的转变,对权力运行的约束。要打破横亘在公权力面前的利益向度,厘清公共权力的边界,这就要求政府在做出行政决策的同时要以公共利益的实现为出发点和最终的价值归宿,要把人民本位和社会本位作为政府工作的应然价值向度。基于此,本文对当代中国公权伦理中的公共利益实现问题进行伦理学角度探究,从根本上解析了公共权力和公共利益的关系,对公共权力的主客观规制也试图为当代中国社会公共利益的有效实现探寻出路。 论文首先对公共利益和公共权力的基本理论进行追本溯源的探究。一方面从公共利益的内涵和特征入手来界定公共利益,即公共利益是由权力机关行使的,用以维护社会中绝大多数公民的,客观存在于社会体制中的,具有普遍性、正当性、政治性和层次多样性的共享利益;另一方面从马克思恩格斯对权力起源的探寻到原始社会、氏族社会,再发展到本文所要论述的社会主义公共权力,即公共权力从人民中来,它的产生基于群众共同利益的需要,具有人民性、强制性、时空性、影响性,用来维护公共事务、保障公共利益、实现人民权利主体自由发展支配的一种强制性的力量。 其次,在基本理论之上构架出对公共权力和公共利益两个概念主体的关系,即公共利益是公共权力的灵魂。结合当前我国在实现公共利益的过程中遇到的现实困境,进行对问题的初步阐释,揭示当前中国公权力失范的现象及其成因。 再次,通过公权伦理的客观规制分析,论述制度伦理角度下的伦理诉求,揭示制度伦理在公权伦理中保障公共利益能够顺利实现的重要作用。从强化制度的伦理约束功能、明确和完善制度的正义合理性以及优化权力配置、完善监督制度等各方面对制约公共权力、实现公共利益的途径进行探索。 最后,从责任伦理与信念伦理的契合、责任伦理与现代社会的契合以及政府责任伦理的价值取向这三个方面对公权伦理进行主观规制,探索在实现公共利益的过程中,当代中国公民责任伦理规制的必要落实。 文章的主线贯穿公权伦理中公共权力和公共利益的关系,并给出二者伦理框架下相互调和的方式和出路,即从客观的制度伦理和主观的责任伦理来规制公权力,以确保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实现。希望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公共利益与公权矛盾之间的缓冲作出一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