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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处于财税高度统一阶段,会计核算完全遵从税收法律制度的要求,几乎不存在财税差异问题。伴随着1994年税制改革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系列调整,企业所得税首次产生了财税差异,以所得税会计为核心的税务会计由此应运而生。在2009年之前,税务会计问题研究基本都是围绕着企业所得税展开,直到2009年所得税会计体系正式建立,其相关核算得到了有效规范,财税差异也得到了有效调整,学术界随后又将研究对象转向了增值税会计。目前,增值税的理论假说主要有两种,即“代理说”与“费用说”。其中“代理说”提出较早,也是我国目前增值税实施的理论基础。随着财税制度的不断成熟与完善,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的独立性进一步增强,“代理说”中隐含的问题已经慢慢显现,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论证,认为增值税应该作为企业的费用,后逐渐形成了“费用说”,并已经发展成为我国目前增值税会计核算制度改革的理论基础。我国增值税会计的重要性和复杂性程度均不亚于所得税会计,当前“财税合一”的增值税会计模式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适应性日益凸显,财税差异导致增值税会计核算中时常会产生分歧和矛盾,直接降低了增值税会计信息质量。同时,由于增值税的价外税性质,期末增值税会计信息在财务报表中未能得到充分披露,这显然与其第一大税种的地位极不匹配。以“费用说”为理论基础,按照“财税分离”的思路进行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本文通过梳理增值税会计的相关国内外研究现状,以“费用说”作为增值税会计核算的理论基础,针对我国增值税会计目前存在的确认与计量有悖于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和配比性原则、削弱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及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等突出问题进行探究,并对“营改增”背景下增值税会计问题进行了分析,进而提出了建立“财税分离”会计模式、增值税费用化、规范“营改增”后的会计核算、完善会计信息披露机制等政策性建议。并将上述对策通过企业日常的购销业务进行了增值税会计改革穿行测试,同时对增值税会计改革应用前景从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两方面进行了分析。以推动新的增值税会计核算体系能够早日建立,规范增值税会计核算,提高增值税会计信息质量,增强其信息披露的充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