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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是林区发展研究中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福建“八山—水—分田”是南方重点林区,贫困人口多集中于林区山区。1994年以来,政府针对林区山区的贫困农村实施以异地扶贫移民为主要内容的造福工程,经过近20年的实践,也取得一定成效。但目前也面临着一些搬迁农户对造福工程的满意度不高,存在因搬迁致贫现象,造福工程政策供给的统一性与搬迁农户政策需求的差异性存在矛盾等情况,对于上述问题的研究,较多关注具有“大型工程”背景的移民搬迁,如三峡移民,而对于在小区域内以扶贫开发和生态保护为目标的移民关注较少,并且,对福建式造福工程的移民搬迁研究更少,从文献收集情况看,目前还没有对福建造福工程进行系统研究。因此深化对造福工程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与理论意义。基于此,围绕本研究对象和内容,首先对人口迁移理论、扶贫开发模式、异地开发扶贫搬迁相关研究现状进行述评,明确研究的国内外进展,重点关注影响农户搬迁的因子,为本研究提供借鉴。其次,界定了移民搬迁、造福工程、农户、搬迁意愿、满意度等相关概念,采用文献回顾与问卷调查法,全面回顾福建造福工程的历史及现状,包括起源酝酿、起步发展、稳步推进、跨越发展等4个阶段。在此基础上,分析造福工程农户搬迁动力基础,包括政治基础、经济基础、社会基础、生态基础;借助人口迁移动力理论,搭建造福工程农户搬迁的动力框架,理论分析影响农户搬迁动力机制;并基于动力机制,进一步分析造福工程农户搬迁的制度安排。研究表明,造福工程农户搬迁动力因素及其作用机理,包括推力(迁出地生存与发展条件制约)、拉力(迁入地优越条件对农户产生的预期收益)、支持力(政府实施扶贫开发战略的重要举措)、驱动力(经济与非经济因素对农户的驱动作用)及阻力(迁出地、迁入地、政府行为中产生的障碍因素)。再次,通过设计调查问卷,开展实地调研,对搬迁农户的政策需求进行考察。综合运用模糊评价法、AHP法等,构建指标体系对造福工程农户满意度进行评价。构建造福工程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经济状况、工作状况、社会关系、资产处置、环境状况、公共政策满意度等6个二级指标、22个三级指标,利用AHP确定指标权重,并进行模糊评价。研究表明:农户造福工程满意度综合评价分值为2.594,处于“一般”水平度,其中44.25%的农户认为造福工程效果一般,24.53%的农户对造福工程满意,7.14%的农户对造福工程很满意,18.87%的农户认为造福工程不满意,4.85%的农户对造福工程很不满意。造福工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户收入,改变了农户收入构成情况,特别是搬迁农户的工资性收入有了比较大的提高,影响了农户的社会关系,同时增强了农户对其所拥有的生产资料的处置力度,改善了生态环境,对搬迁后社区建设有推动作用,但造福工程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特别在改善农户经济状况、提高农户资产处置、完善公共政策等方面。最后,实证研究部分,通过对搬迁农户开展搬迁意愿问卷调查,了解影响农户搬迁意愿的因素。包括两个方面的研究内容,第一,通过统计描述分析农户特征及其它主要因素与农户搬迁意愿的关系。第二,借助Probit模型,围绕户主个人特征、家庭特征、就业机会、教育医疗卫生、迁入地与迁出地的距离、农户迁出地的固定资产状况、社会关系网络等变量研究农户搬迁意愿的显著影响因子。研究表明:原居住地离现居住地的距离、现居住地的地形、搬迁后农户家庭净收入、户主搬迁后的职业、搬迁补贴、搬迁补贴合理性、搬迁后子女上学便利性、就医便利性、新居质量满意度等因素对搬迁影响显著。从影响方向看,农户原居住地离搬迁定居点越远则农户的搬迁意愿越强、搬迁后若农户的定居点仍在山上则农户的搬迁意愿降低、搬迁后农户家庭净收入越高农户的搬迁愿意越强、户主搬迁后能够从事非农就业对农户的搬迁愿意也有显著的正影响、搬迁后子女上学越便利搬迁愿意越高、搬迁后农户所享受的医疗卫生服务改善程度越高农户的搬迁愿意越强、农户对搬迁点新居质量的满意度越高搬迁意愿也越高、农户能够获得搬迁补贴对农户的搬迁愿意有显著的影响,同时农户对搬迁补贴合理性的评价越高搬迁愿意也越强,而农户个人特征不是影响农户搬迁愿意的主要因子。在完成以上所有工作的基础上,提出造福工程应该成为推进福建工业化、城镇化的一个重要载体,政府应该科学制定造福工程规划,财政资金扶持应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重视迁入地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农户资产处置能力,立足于农户需求,切实提高农户搬迁满意度,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引导农户搬迁以及注重搬迁农户的后续发展等方面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