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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外投资在“一带一路”战略推动下将会迎来重大的发展机遇,与此同时,面临的风险也更加复杂多样,因此需要完善的促进与保护制度提供相应保障。但是我国现行制度仍有很多不足需加以改进。本文以对我国海外投资的促进和保护具有重要作用的核准与备案制度、规范管理制度、外汇制度和保险制度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各项具体制度嬗变过程的梳理,把握其逐步注重服务和市场主导地位的发展趋势,联系我国海外投资发展的实际状况,总结现有制度存在的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实践意义的完善建议。我国海外投资经历了从“严格审批”到“审查核准”再到“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转变,在此过程中,政府逐步放松了对海外投资的限制和行政干预,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并保护了海外投资的发展。不过,海外投资“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机制仍然存在适用主体范围狭窄、规范用语语义模糊、相关制度之间缺乏协调性等问题,对海投资的发展构成限制,所以本文提出要统一核准机关的职权、规范概念用语、扩大投资主体范围、政府要加强服务和事后监管等建议,以提高对海外投资的促进和保护水平。我国海外投资规范管理方面的制度经过了由“严格规范管理”阶段过渡到“管理为主,服务为辅”阶段,直到现阶段的“服务与规范并行”的演变路径,规范管理制度呈现服务内容增加、通过服务实现管理的发展趋势。其中服务内容的增加有效地激励了海外投资主体发挥主观能动性,拓展发展空间,进而促进和保护了海外投资的发展。但是仍存在与东道国相关制度衔接不足,具体规范要求的落实缺乏保障的问题。对此本文提出我国应加强与东道国在海外投资领域相关制度的相互认可,要积极引入第三方参与具体规范制度的落实,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企业要利用海外投资机遇提高自身经营能力,并联合政府、高校共同大力培养具有先进理念和管理技能、知识的专业人才等。我国外汇法律制度的演化过程为“严格管理”、“规范管理”、“规范管理与服务”三个阶段。我国海外投资有关的外汇制度有愈加注重减少对外汇的管制,允许海外投资获得更多金融支持的变化,能够使海外投资得到一定的促进和保护。但是我国现有制度仍限制较严,不能够满足现实需要,并且缺乏统一专门的法律规范。故本文认为我国海外投资外汇法律制度应进一步放松管制,加强协调,及时调整和完善,逐步实现外汇自由化,满足海外投资的用汇需求。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发展十分缓慢,但其从无到有的演进过程仍为海外投资提供了有效的保障,促进和保护了海外投资的发展。为适应进行专门的海外投资保险立法的趋势,解决现行制度中相关规定过于笼统、代位权制度缺失,以及承保范围狭窄等问题,本文建议加快海外投资保险立法,应采用单边立法模式,并对承保险别进行细化,对代位权及其实现方式作出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