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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的政治环境中,贪污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权力滥用情况屡见不鲜。为了在法治轨道上治理腐败、规范权力,推进社会的法治化进程,国家进行监察体制改革,这是我国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重塑国家监察制度,持续高压反腐的一项重大创举。国家监察委员会(1)作为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下新成立的一个国家机关,是国家最高监察机关,独立行使监察权。以前,我国具有监督职能的机关不在少数,如今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出现,整合了反腐监督力量,实质形成了一个权力高度集中的监察中心,这是对既有政治资源的整合和再分配,也是对既有权力模式的重构。国家监察委员会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一府一委两院”新模式的权力机关,其目的是在法治轨道上治理贪污腐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保障人民权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因此,笔者以国家监察委员会为研究对象,对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定位、属性、运行原则、运行机制以及对其本身的监督制约进行探讨,从而对国家监察委员会进行深入的研究。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强调在全国推开监察体制改革,直至2018年2月25日,全国各省、市、县各级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完成(2)。为了更好地研究国家监察委员会这个新设机关,本文将采用多种研究方法对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希望对国家监察委员会做一个饱满丰富的理性认识。关于这篇论文,笔者分为五个部分进行研究。第一,介绍我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二,通过对我国历史各个阶段监察机关发展的情况进行梳理,论述我国有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历史传统;以及对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紧迫性和重要意义进行分析,说明我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深刻原因。第三,解读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定位、属性和运行原则,这是本论文的研究重点,这部分的研究目的在于对国家监察委员会有一个更为理性深入的认知。第四,从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内部机制和外部配合两方面,对国家监察委员会如何有效运行提出建议。第五,从完善国家监察委员会内外监督机制以及将国家监察委员会纳入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三个方面,对强化国家监察委员会本身的监督制约进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