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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Community corrections或Community-based corrections),也称社区矫治,是普遍盛行于20世纪西方国家,被联合国预防与控制犯罪组织肯定与倡导的以社区为基础矫正罪犯的制度与方法。社区矫正的萌芽可追溯到19世纪40年代,是出于人道的关爱和对轻微犯罪者的同情,往往由志愿者进行,而其后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体现更多的是人权保护观念的深化。社区矫正制度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对刑罚制度反思和变革的产物,其中包含了浓重的理想主义色彩和行刑社会化倾向。本研究针对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整体思路和观点都是围绕我国情况展开。关于国外部分的相关介绍,一样是根据对我国的借鉴价值而进行取舍。通过对我国的罪犯改造制度和含有社区矫正因素做法的梳理,考察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生长的本土化因素。通过对社区矫正基础理论进行系统研究,对社区矫正给出了自己的定义,并指出社区矫正具有刑事执法、社会工作、社会福利及跨部门的综合性质。通过对矫治社会工作的介绍及其与社区矫正关系的分析,指出:我国传统的罪犯改造与社区矫正虽有共通之处,但存在本质上的不同,现代意义的社区矫正制度必须要引入社会工作理念,有矫治社会工作的介入,社区矫正最终应由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来实行。最后结合整体研究,构建了我国社区矫正制度体系,并提出现阶段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独立价值与完善建议。本研究共分八章。第一章主要介绍了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研究的背景、目标和意义,当前研究状况的综述,以及研究的视角和方法。第二章主要介绍了社区矫正的概念、历史沿革以及我国社区矫正溯源。第三章深入探讨社区矫正的有关理论问题。从不同学科的不同视角,探寻社区矫正制度产生的理论根据,并归纳为八个方面的内容逐一进行阐述分析。就社区矫正的性质问题进行独到的解读,提出了与主流理论不同的观点,认为社区矫正具有刑事执法、社会工作、社会福利性质以及跨部门的综合性质。第四章立足我国国情,阐述我国社区矫正的根据。通过对我国罪犯改造制度的回顾,勾画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的制度前身背景;通过对我国刑事政策的梳理,寻求社区矫正制度建立的政策根据;通过对我国当前国情的分析,指出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建立的现实根据。第五章是对各国社区矫正做法的介绍。有针对性地选取了英国、美国、德国、日本四个在社区矫正方面各具特色的国家,分别进行介绍和分析,为构建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提供参考。第六章主要阐述矫治社会工作的介入。通过对社会工作价值和矫治社会工作内容的介绍,创造性地提出:现代意义的社区矫正制度必须要有矫治社会工作介入,社区矫正最终应由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来实行,我国原有的罪犯改造帮教模式,必须加入矫治社会工作的理念和工作内容,才能实现社区矫正制度设计的初衷。第七章是对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考察。通过大量的文献资料,较全面地展示了我国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三年多来的总体情况,抽取首批试点的三个直辖市作为具体考察对象,进行比较研究,并就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进行了分析。第八章综合全文研究,分析了制度构建所需的社会基础,从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社区矫正相关制度完善等几个方面构建我国社区矫正制度。指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在我国现阶段具有独立价值,并提出一系列可行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