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反垄断法是西方现代经济法的核心。固定价格被认为是最具有危害性的垄断行为,因此成为各国反垄断法重点规制的内容,对它的制裁制度自然成为反垄断法制裁制度的典型代表。有关固定价格的制裁制度在美国已经形成了相对成熟的标准和理论。我国以后的反垄断立法、执法和司法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固定价格制裁制度这一重要问题,因此研究和建立我国的固定价格制裁体系就具有相当的现实意义。本文即致力于借鉴美国的经验建构我国的固定价格法律制裁制度。本文共分三章。第一章。分析构成要件是认定和制裁固定价格的基础,正确认识固定价格的危害性也是正确理解其法律制裁制度的前提,因此本章首先分析了固定价格的构成要件及其严重危害性。第三节介绍和分析了相关的制裁理论:最佳威慑论、古典威慑论和报应论。三种理论都有一定的缺陷,因此折中的理论便成为固定<WP=4>价格制裁制度的主要理论基础。第二章。本章是文章的主体,介绍和评价了美国的固定价格法律制裁制度。美国的固定价格法律制裁制度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刑事制裁,公司宽大政策和三倍损害民事赔偿制度。1991年反托拉斯判决指南和组织判决指南的颁布将对固定价格的制裁推向了极致,尽管有详细的计算罚金和监禁的规定,但其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受违法行为影响的贸易量”却没有得到权威的解释,造成了司法上混乱。直至Newman法官提出了一种“可推翻的假设”的方法,才使得这一关键问题得到合理解释。公司宽大政策是美国固定价格进行有效制裁的重要政策之一,对符合条件的向有关机关主动报告合谋情况的公司或公司雇员作出了可以赦免的规定,从而增加了美国发现和处罚固定价格行为人的机率。三倍民事损害赔偿制度也是美国对固定价格采取严厉制裁的一个表现,但理论界对其合理性尚有一定的争议。第三章。本文最后一部分分析了我国固定价格的现状、特征和当前法律规制的基本状况,指出了我国法律规定和执法上存在的严重缺陷,并总结了美国对固定价格法律制裁制度在理论基础上、制裁模式上、制裁结构上和具体方法上的可借鉴的经验,最后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我国的固定价格法律制裁制度应该采用折中理论为基础,在主要是公司犯罪的固定价格案中规定对公司和有关个人的双重处罚模式,采用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民事制裁互相结合互相补充的制裁结构。围绕本文的主题,笔者主要在综合运用历史的、比较的、案例分析以及经济分析等方法的基础上进行研究,以期望能够从理论上找到比较科学合理的依据,增强文章的科学性和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