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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一款网络游戏最为重要的就是可玩性与公平性,而网络游戏外挂运用计算机技术手段,破坏游戏内部规则,获取不正当利益,极大地破坏了游戏的公平性与可玩性。一款游戏外挂的泛滥会直接导致一款游戏停止运营,游戏开发商和运营商损失惨重,如果网络游戏外挂在整个网络游戏市场上泛滥,那么整个网络游戏产业就会面临崩盘。我国目前已经成为网络游戏年市场营收额第一的国家,网络游戏市场不容忽视,因此对制售网络游戏外挂行为加以法律的规制对于整个市场网络游戏以及行业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但是通过目前针对制售网络游戏外挂行为的判决进行分析和整理,可以发现目前我国对于制售网络游戏外挂行为在罪名的认定上存在着混乱,破坏了司法的统一性,对于打击网络游戏犯罪行为产生阻碍,更不利于对于网络游戏产业的整体保护。从网络游戏外挂的违法性角度进行探究,网络游戏外挂的种类较多,运行原理各不相同,这对于司法裁判造成了一定的困扰。目前我国对于制售网络游戏外挂行为从刑法角度主要有三种定罪方式,即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经营罪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类犯罪。由于对于网络游戏外挂运行原理的陌生,导致法院往往将外挂认定为复制品,认为外挂从服务器处获取违法利益需要入侵或者破坏网络游戏的运行服务器,从而在上述的三类罪名中择一适用,导致了司法裁判的不统一。此外,我国目前对于网络游戏外挂的相关法规并不完善,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尽管相关部门对此有所认识,并且出台了一些司法解释进行规定,但是这些司法解释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同时这些司法解释也没有对于网络游戏外挂进行法律上的定义以及分类,还是将其笼统的归为一大类,忽视了网络游戏外挂内部的技术性与复杂性,对于司法实践的指导意义有限。本文从制售网络游戏外挂行为刑事违法性的角度出发,通过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引出目前对于制售网络游戏外挂行为定罪存在的争议。再对于各类外挂运行原理结合司法实践中的争议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结合各罪的不同犯罪构成,认为将一般性的制售网络游戏外挂行为以非法经营罪进行定罪处罚是较为正确的,同时对于特殊的情况加以分析,例如复制源代码的外挂应以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携带计算机病毒的外挂应考虑到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类犯罪的竞合等情况。明确了我国制售网络游戏外挂行为的刑事规制路径,最后对于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典型案件做出相关的评析,更好的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