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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受全世界毒品泛滥态势“大环境”的影响,我国毒品滥用形势“小气候”也不容乐观。很多国家或地区将吸毒行为纳入刑法视为犯罪,有效遏制了毒品快速蔓延形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认为吸毒行为仅仅是一种违法行为,只作为行政处罚,客观上未能对吸毒者产生强大的法律威慑力,一定程度上导致毒品滥用持续泛滥。对此,我们要借鉴国外立法入罪的法律设计,并结合我国毒情蔓延现状,科学选择一些社会危害性特别严重的吸毒行为设定为犯罪进行惩治。全文基本框架如下:第一部分,是对毒品、吸毒行为及其相关立法进行概述。全面梳理毒品和吸毒行为的性质、特征、危害等基本概念,研究分析国外对吸毒行为立法现状,吸收了国外立法工作经验;研究我国对吸毒行为立法沿革,汲取了可溯及性立法精神,启示了当前立法工作。第二部分,是对我国吸毒行为入罪进行理论性研究。先对当今世界不赞同入罪的学说进行了剖析;后从刑事理论上对我国入罪问题进行深入论证。第三部分,分别从我国入罪有社会基础、能够提升工作效能、有可操作性等方面论述现实可行性。第四部分,是对我国吸毒行为入罪进行大胆的设想。先从吸毒罪的本质特征中归纳出定罪的具体的表述,后对其量刑进行探索和建议,最后提出解决吸毒罪在刑法执行中可能出现的现实问题。本文旨在,通过进一步完善我国有关吸毒行为的立法,抑制吸毒行为,控制毒品犯罪,萎靡毒品市场,能够早日禁绝毒品,为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