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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是国计民生的基本要素,随着世界工业化进程的逐步加快,西方各国纷纷以立法的形式为其国民确立医疗保障制度。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保障公民基本健康权利方面《宪法》中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也就是说我国农民和城镇居民一样,无论他们的经济、社会地位如何都拥有获得基本健康保障的权利。然而实际上,我国城乡居民在享有基本健康权利方面是不平等的:长期的二元经济结构形成了城镇居民“高福利”的医疗保障与农村医疗保障几乎一片空白并存的局面。计划经济时期,农民依靠自身的力量创建了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但随着体制的转轨又沦为了自费医疗群体;市场经济环境下,农民面临着双重风险,抵御疾病的能力弱,成为了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为解决农村地区医疗保障的空白状况,缓解农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国家于2002年提出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工作。作为目前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主要形式的新农合在试点及普及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挫折,如何更好地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维护农民的基本健康权利是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以完善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为题,以历史为线索对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障制度进行了系统地分析、研究:首先,概括介绍了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历程包括其重建,在分析传统合作医疗兴衰原因的基础上指出了传统合作医疗制度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转变的背景。其次,着重介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内涵与特征,在肯定其取得成就的同时也指出了新农合在试点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再次,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笔者通过对济南市济阳县新农合的开展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具体分析了济阳县在开展新农合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笔者针对上述新农合在试点及普及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对策、措施。在结束语部分,表达了对农村医疗保障的美好祝愿。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弥补农村地区医疗保障空白的一项民生工程,为此我们应慎之又慎。笔者对农村医疗保障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分析研究;同时,将农村医疗保障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选取某一典型案例对农村医疗保障进行具体地分析研究,以期更好地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更好地为农民兄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