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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流动性创造,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吸收流动性较高的负债(如活期存款),而发放流动性较低的资产(如长期贷款)以及开展贷款承诺等表外业务,从而为社会提供更多流动性的行为和职能。根据现代金融中介理论,流动性创造是商业银行的重要职能之一。在我国,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都不够完善,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创造职能就显得更为重要。国内关于流动性创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探讨银行自身因素对其流动性创造的影响,而针对货币政策等外部影响因素方面的研究则相对较少。近年来,我国中央银行频繁地运用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这种货币政策工具对我国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我国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对商业银行流动性创造的影响也就显得更有意义。具体而言,笔者首先阐述了商业银行流动性创造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相关理论基础,包括商业银行流动性创造的定义、分类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内涵等内容;再者,对我国各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创造进行了度量和简单的分析,并且阐述了我国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历程;而后,从定性分析以及定量分析的角度,探讨我国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对商业银行流动性创造的影响。在定性分析方面,分析流动性创造的定义和分类可知,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表内业务以及表外业务实现流动性创造。因此,首先分别从表内业务以及表外业务两个角度来分析我国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对商业银行流动性创造的影响,然后再综合这两个角度来探讨我国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对商业银行流动性创造的影响。分析表明,我国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上调(或下调)会抑制(或促进)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创造行为。在定量分析方面,基于我国111家商业银行2005-2015年的财务数据,采用Berger和Bouwman(2009)提出的流动性创造度量方法对各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创造进行了度量,并建立了动态面板回归模型来实证检验我国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对商业银行流动性创造的影响。实证结果发现,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变量的系数估计值为-0.0062,显著为负。表明在其它因素不变的条件下,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每上调1%,平均而言,商业银行每单位资产所能创造的流动性会减少0.0062个单位。从而,验证了之前的定性分析,即我国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上调(或下调)会抑制(或促进)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创造。因此,可以给我国中央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决策以及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提供一定的参考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