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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的变革社会的进步,行政管理权愈加得参加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和公民生活息息相关。这难免和民事权益在不同领域产生冲突和交叉,随之而来的是大量的行民纠纷交叉案件,这些案件具有多变性复杂性同时兼具时代性的特点。而当代中国在理论层面,没有成熟的研究成果,各家学者众说纷纭各执一词,在司法实践中对处理这类案件也并没有一套完整的科学的审判机制,这样就没办法及时高效地应对新型案件,对当事人的诉权以及司法的权威带来很大的影响。从而我国重构行民纠纷交叉案件的处理机制是必行的。本文以解决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为基准,以建立较为完善的行民纠纷交叉案件诉讼处理机制为最终目的,通过对其进行基本法理分析,对域外经验进行观摩学习,对我国司法机关处理行民纠纷交叉案件现状的考察,揭示现行诉讼处理机制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困境,进而从我国国情出发,在借鉴国外相关制度的基础之上,试图完善行民纠纷交叉案件的处理,即混合审理模式,从立法原则,程序建构,处理机制等方面解析此种模式的特点,以期其不仅能较好地满足了行民纠纷交叉案件对于处理机制的特殊要求,还能有效克服和消除现行处理机制中的诸多问题及障碍,积极推进司法公正与效率目标的实现。本文由五部分组成,序言为首,通过某法院案件的统计结果引发对行民纠纷交叉案件的关注;第二部分对行民纠纷交叉案件做了理论上的界定,并以列举的方式简述了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案件主要类型,确定本文的研究对象;第三部分,是对域外,主要以英国法国日本为例,总结不同法系在行民纠纷交叉案件上的处理方式,梳理出我国可以作为借鉴之处;第四部分立足于现实,分析在行民纠纷交叉案件处理上的现状;第五部分,是对处理行民纠纷交叉案件模式的完善,即提出混合审理的模式,包括管辖,审判组织,当事人,审理程序,判决等9个方面的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