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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避和控制建筑工程风险、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我国大力推行了工程担保制度。它是有效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保证工程参与各方守信履约的风险管理机制。工程担保在我国的推行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其中,担保机构如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一直是工程担保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建筑工程本身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工期长、生产复杂、涉及面广等特点,使得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包括业主、承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均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各种风险,如果不加防范,将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甚至酿成严重后果。由于担保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尚未成熟,使得一些资质不良的担保机构有机可乘。它们在从事工程担保时可能会产生毫不顾及声誉和风险的短期行为。一些担保机构没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不审核投保人的资信情况,缺乏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甚至以给回扣、不设反担保等方式吸引客户,一旦出现索赔,这些机构在没有承担保证责任能力的情况下,只能一走了之,危及整个担保市场的健康。本文从经济学角度解释了工程担保的有关理论,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要出发,提出了工程担保机构建立风险控制体系的构想。担保机构要想化解自己的风险,在担保前首先要对提交担保申请的对象进行资格预审,慎重选择担保对象;当担保机构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出于自身经济利益和信誉的考虑,对被担保人履行合同的全过程进行监测,以便最大限度地避免担保风险的发生,一旦发生了工程担保风险,运用各种手段使风险降到最低;设定合适的担保控制指标、建立风险分散机制和风险保证金以及风险准备金制度;加强对代偿项目的管理和追偿;并且设置反担保措施、建立工程担保的保后评价和档案管理制度,使一切风险在担保机构的控制之内。工程担保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因此,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才能使担保机构顺利规避各种风险,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建设各环节按合同约定履行,保证工程款及时支付,促进工程担保行业快速健康发展,并最终推动整个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