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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是资本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发行优先股融资是成熟资本市场的融资方式之一。不同国家和不同地区的资本市场发展情况不同,相对应的优先股制度也不同。2014年3月21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优先股制度已经建立起来,5家上市公司优先股的发行上市标志着我国优先股制度已经开始实施。我国刚刚开始试点优先股,优先股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肯定存在不足和不完善的地方,优先股制度在西方国家已经施行很多年,并且一直存续至今:美国是优先股制度发展比较完善的国家,通过和美国的优先股制度作对比,我们可以看到我国优先股制度存在的差异和不足,汲取成功的经验为我所用,不断完善我国的优先股制度,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优先股制度,有利于加快推进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构建,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然而,在理论上,我国优先股的研究长期处于断层期,我国的学者对于优先股的研究也仅仅局限于法律、融资功能等某一方面,从优先股制度比较方面来研究优先股的还没有。本文从优先股制度这个角度来做研究,比较的内容大体上涵盖了优先股制度的主要内容,具有一定的概括性和全面性。本文以中美优先股制度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比较分析法、文献研究法、因素分析法和和案例研究法等方法,阐述了优先股制度的内涵、优先股相关概念和分类、比较框架的建立和依据、基本理论的不同发展阶段和观点,梳理了我国优先股制度的政策变化和美国优先股的主要历史发展阶段,通过描述中美两国优先股的发展现状及特点分析,较为系统全面地比较中美两国优先股制度,指出中美优先股制度在发行条款、优先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交易、回购和赎回条款、法律条款、可转换条款、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同时运用因素分析法分析差别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水平、资本市场发展水平和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原因;同时指出我国优先股制度也有其内在的优越性;最后得出结论,建议监管层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完善我国的优先股制度:包括严格制定信息披露制度、鼓励支持优先股理论研究、给予参与各方税收的优惠、鼓励优先股在实践中创新,降低优先股的投资门槛等等。优先股在我国属于新生事物,相关的文献、参考资料比较少,本人掌握的信息手段少,给查阅带来了不少的困难,所以只从几个主要的方面进行了比较分析;再就是美国的优先股制度也并不是完美无缺的,问题缺陷也不少,并没有详细阐述,这是本文的不足之处。优先股制度是我国现阶段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先股融资是成熟资本市场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优先股融资也有一定的弊端,有一定的发行门槛、企业发行优先股会产生一定的财务负担,企业要量力而行,根据自身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发行预案,希望监管部门正确引导,充分发挥优先股制度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