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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登记制度是商事主体依照法定程序将应进行登记的事项,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登记于登记簿,确立商事主体的对内对外关系,并公之于众,取得商事主体资格的一种法律制度。我国的商事登记制度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具有较强的计划经济色彩,随着经济增长和市场化,原有的商事登记制度已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十八届二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不断对我国商事登记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逐步放宽工商登记条件,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实施证照合一,推行“先照后证”改革。2015年7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出台了《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2015年10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明确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市场监管原则,各省市也陆续出台相关文件,探索运用大数据,加强信用约束、协同监管,推进社会共治,提升市场监管与服务效能,优化市场经营环境,释放市场主体活力。随着政府职能从以往的“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如何克服有限监管力量和无限增长市场主体的矛盾,有效履行监管职能,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监管部门急需加强“严管”。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市场主体登记和监管部门,掌握着各类市场主体从出生到消亡全生命周期的主客体及行为信息,在数据分析决策、跨部门综合数据应用、社会一体化服务方面具有突出的数据基础优势。我国政府治理已从信息时代进入大数据时代,新形态下我们必须改变固有的、传统的思维定义,充分运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一是有助于提升监管精度,二是有助于提高监管效能,三是有助于实现社会共治。本文以广州市T区为研究对象,在总结该区市场主体发展现状、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监管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基础上,对比结合国内外市场监管的经验做法,探索基于大数据、信用监管、社会共治等方式提升市场监管能力研究,提出T区完善市场监管的对策建议,在“放”的新形态下,实现更有效的“管”和“服”,为T区营造国际化、法治化、现代化的营商环境,也为广州建设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强化国家中心城市地位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