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娱乐场所的公众关注度和参与度也越来越高。娱乐场所一般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主要包括歌舞厅、电子游戏机室等各类歌舞和游艺娱乐场所,具有娱乐性、公众性、营利性等特征。不可否认,这类场所在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拉动消费、增加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着容易滋生社会丑恶现象、引发“黄赌毒”及暴力违法行为等治安问题,属于发案率居高不下,治安混乱的场所。广东省阳江市位于粤西沿海地区,人们的思想观念开放,娱乐场所具有数量多、分布广、场所类型较集中、场所的人员成份复杂、各类信息交流传播快等特点。2012年的统计数据显示,阳江市的暴力性违法案件中,发生在娱乐场所里的占了57%。在实现中国梦,构建幸福广东的今天,娱乐场所的社会负面效应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对娱乐场所治安监管更需深入研究,不容忽视。本论文结合多年来在工作岗位上的实践情况及思考,以阳江市的娱乐场所治安监管为研究对象。首先对娱乐场所治安监管从理论上进行界定,构建分析研究的理论基础。其次分析阳江市娱乐场所治安监管的现状、特点、存在问题及其成因,引用当地案件深层次地研究其引发治安问题的根源,剖析娱乐场所治安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治安监管工作瓶颈,发现娱乐场所监管体制不健全、法律法规不完善、行业自律机制缺失、事后监督检查的弊端及执法环境恶劣等原因。再次,采用比较研究法,对国内外先进的娱乐场所治安监管进行考察和研究,从法律法规体系、监督体制、管理模式、预警机制等方面进行比较,借鉴其先进的管理经验。最后,为了提高阳江市娱乐场所治安监管的效率性和科学性,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从健全相关法规、完善监督体系、部门间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建立预防性控制机制、提高执法者素质等几个方面对完善娱乐场所治安监管提出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