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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信息的发展和电脑技术的普遍传播使人们受益颇深。人们利用这一视角将技术和信息迅速传播到世界各地,广泛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科学等各个方面。与此同时,我们更应当认识到,信息方便快捷引发的网络犯罪,也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电子证据的取证也就随之繁衍出来。电子证据作为新世纪的产物,与传统证据收集有着诸多不同之处。本文以侦查中电子证据所具有的属性为出发点,兼采理论分析、比较研究的方法对犯罪中电子证据的取证进行研究,借鉴外国的相关立法,对我国的电子证据的取证提供合理化建议,使其在实践中能够有法可依。本文从四大部分对侦查中电子证据的相关内容进行研究,说明电子证据取证的重要性以及在实际运用中容易出现的一些问题,有必要对侦查中电子证据的取证过程进行法律规制,以期为侦查实践提供可靠的指导。首先,文章主要讨论的是电子证据的相关理论问题,即概念、特征、法律性质以及法律价值和侦查中电子证据的特点对取证的影响,使电子证据取证在理论层面有一个清晰的定位。其次,对域外侦查中电子证据取证的规定进行比较,研究我国立法的不足并通过对国外立法的考察进行有效借鉴。再次,分析电子证据在我国刑事诉讼侦查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比如程序的不规范、主体的缺乏以及技术的投入不足等等。通过研究,明确电子证据取证的问题所在,从而提出改革视角,明确改革方向。最后,从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分别入手,对电子证据的取证的程序、主体和技术以及权利救济和监督模式提供合理化建议,以引导侦查人员在电子取证时更加规范和合理。侦查中电子证据的取证是一个技术程序比较复杂的法律行为。文章针对侦查中电子证据的取证进行规范化研究,目的就是期望相关的侦查人员在电子证据取证过程中能够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使其在符合技术操作程序的情况下达到电子取证的技术要求。因此,侦查中电子证据的取证程序规范亟待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