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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精神分裂症是一种长期、慢性、致残的严重精神障碍,疾病负担严重。临床上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治疗常常呈现“旋转门”的现象。在21世纪初期,我国精神卫生资源严重不足,且分布不均。为保障患者基本的精神卫生治疗权利,控制患者的病情,维持其社会功能,减少对照料的需求,进而降低疾病负担,我国开始设立了中央补助地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简称“686项目”。截止至2019年12月底,“686项目”已经开展了15年,但是我们对项目中实际登记在册患者占整个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群体比例(在册率)研究较少。患者在国家信息系统登记建档是患者能进入到“686项目”项目管理的前提,在册患者比例低,说明患者受益群体也很小,项目实施效果也差。在册率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686项目”有效覆盖群体范围。既往仅有一项研究,对湖南省社区居民中运用线索调查的方法,诊断了720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其中342例(47.5%)未纳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系统。对于国家其他地区的“686项目”在册情况尚不清楚。“686项目”是一项为了服务广大群众的公共卫生策略,但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患者未能获得公共卫生服务的权利,不能充分体现社会的公平性。为提高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册率,我们首先需要识别出哪部分患者未在“686项目”的管理。通过比对分析在册和不在册、在管和不在管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特征,我们发现更多未在册在管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把这些患者也纳入的到“686”项目中去,提高患者的在册数,增加患者获得医疗资源的机会。研究目的:了解广州市的出院精神分裂症患者“686项目”的影响因素,为相关部门的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改善我国社区精神卫生服务,降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生高风险危险行为风险。研究方法:本研究为回顾性研究,由培训合格的调查员在广州市某医院住院系统中收集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出院的并且经过精神科执业医师依据《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版)》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的患者的病例资料,包括:一般人口学资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年龄、职业、现住址、联系方式、婚姻状况、民族、医疗付费方式、受教育程度)、临床特征(发病年龄、总病程、总发作次数、总住院次数、起病形式、病程特点、既往重大躯体疾病史、物质依赖史、精神疾病家族史、是否发生过危险性行为史、是否使用长效制剂),获得合格调查对象共1658人数据。利用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在国家严重精神障碍系统比对,确定已在国家系统登记在册的患者数和非国家系统在册的患者数。利用单因素分析及logistic回归分析两组数据在一般人口学特征及临床特征上的差异;另外,同样利用姓名和身份证号在广州市精神卫生防治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比对,确定已在广州登记在册并在社区管理患者数,而登记在册未在广州社区管理的患者数单因素分析及logistic回归分析比较两组数据人口学特征及临床特征上的差异。研究结果:(1)调查医院的出院精神分裂症患者国家信息系统在册率为69.96%。单因素分析结果显示:患者是否国家登记在册在年龄、性别、现住址是否在本市、医疗付费方式、发病年龄、总病程、总住院次数、总发作次数、是否发生过危险行为、起病形式、病程特征、既往重大躯体疾病史、是否使用长效制剂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均<0.05);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总病程(OR=1.045,95%CI:1.028-1.063)、女性(OR=0.628,95%CI:0.491-0.804)、现住址非本地(OR=0.285,95%CI:0.207-0.392)、总住院次数3-4次(OR=2.083,95%CI:1.512-2.871)、总住院次数5次及以上(OR=2.601,95%CI:1.806-3.748)、发生过危险性行为(OR=1.840,95%CI:1.405-2.409)、使用长效制剂(OR=0.329,95%CI:0.163-0.667),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2)广州市出院精神分裂症患者的“686项目”在管率为89.68%。单因素分析结果显示:年龄、受教育程度、总病程、总住院次数、总发作次数、是否发生过危险行为、病程特征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总病程(OR=1.087,95%CI:1.053-1.122)、非在婚(OR=1.708,95%CI:1.019-2.863)、发生过危险行为(OR=1.934,95%CI:1.082-3.458),病程特征为慢性进展(OR=2.080,95%CI:1.110-3.897),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研究结论:(1)影响广州市出院精神分裂症患者国家登记在册因素中,年龄越小、女性、非本地户籍、发病年龄越小、住院次数越少、没有发生过危险行为、没有使用长效制剂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登记国家严重精神障碍系统在册的可能性更低。(2)影响广州市出院精神分裂症患者是否在管因素重,中年龄越小、在婚、发病年龄越大、非慢性进展病程、没有发生过危险行为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纳入管理的可能性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