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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已然处于“老龄化”变化的时代,这是在“不富已老”的条件下,面临着社会保障不健全、家庭养老匮乏的局面。自我国进入人口老龄化以来,我国便直接迈入了“顶层老龄化”,因而对长期照护的需求与日俱增,家庭养老应提供的机能逐渐弱化,社会养老明显“缺位”。现代性改变着老年人的观念,其居住模式发生改变,居住模式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随着“隔代抚养”现象的日益增多,当代老年人的居住模式逐渐向传统居住模式回归,使得老年人居住模式多样化。现代社会下子代的生活压力增加,进而影响着老年人的养老条件和养老需求。现代性、传统性、代际交换等诸多因素交织在一起,使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更为复杂化。与此同时,老年人的健康状况越来越复杂,失能老人和失智老人日益增多,可以看出当前部分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每况日下,特别是对自理能力护理的方面需求增多。因而,以家庭结构和老龄化为前提、以老年人自身为本位,探讨长期照护发展及老年人自身长期照护意愿尤为重要。本次研究的研究重点在于以居住模式、健康状况与日常照料情况为指标,表明不同的居住模式、健康状况下是否影响老年人长期照护意愿,在家庭代际关系下以及现有的居住模式下是否会担心生活照料问题,在当前自身健康状况需求下是否担心照料问题。探究究竟哪部分群体需要长期照护及长期照护的类型,以及不需要长期照护的老年群体的基本情况。本文的数据来自2015年中国健康与养老CHARLS数据,研究重点在于以居住模式和健康状况为自变量,与老年人相关的个人基本信息、家庭信息等作为协助变量,将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意愿作为因变量,充分了解老年人不同居住模式和健康状况的具体情况,以及老年人长期照护意愿呈现怎样的变化。本次研究的研究对象是全体老年人,采用定量分析与质性研究,并提出3个研究假设。通过利用Stata 14.0软件筛选出与居住模式、健康状况和长期照护意愿等方面相关的数据信息,通过描述统计、相关关系初步了解数据基本情况,运用非线性回归模型了解不同居住模式以及健康状况老年人对长期照护是否有需求,其需求是怎样的。居住模式以“分别和谁居住”、婚姻情况为基础利用代际关系分为五类:独居、夫妻共居、两代居住、三代及以上居住、其他居住。老年人不同居住模式与家庭关系、教育等做交互分析,通过ADL和IADL结合“是否有辅助者”共同判定身体状况。研究表明:根据国家数据及本次研究数据可知,从老年人自身基本情况而言,我国老龄化趋势严重,特别是高龄老年人比重明显;在性别比上,老年人群体中整体上女性占比高于男性;在教育程度方面,老年人的受教育程度普遍在高中及以下水平,不乏有老年人受过高等教育,并且老年人整体身体状况属于亚健康状态。从老年人居住模式与照料意愿的相关分析可知,老年人的身体健康无论处于什么状态都不会影响其基于自身需求的照料意愿,然而,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在不同的生活居住方式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老年人独居的原因不同,对长期照护的需求度不同,因而其照料需求是“多元型”。相对于独居老年人,两代居住和三代及以上居住的老年人不担心将来无人照料。老年人在不同居住模式下,其照料意愿主要涉及基本生活辅助和护理服务这两方面,因此,老年人的养老意愿主要是家庭支持、社区居家支持和机构支持之间的权衡,大多数老年人更喜欢社区居家养老。根据本研究实证分析结果,基于家庭关系和老年人照料意愿的情况,本次研究对长期照护做出尝试性规划:首先,着重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一方面,着重发挥社区的优势,以社区和家庭相结合发展社区居家养老,对于家庭中有条件的老年人可以采取由家庭购买而社区提供服务;对于家庭条件一般的老年人,社区可采取“托老所”。另一方面,注重机构养老,相对的提高机构的照料标准,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其次,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与家庭养老之间的衔接。再次,提高长期照护对老年人的保障产生长足有效的“托底”作用,注重长期照护照料内容的全面性。最后,从整体上调控长期照护的公平与保障问题。老年人长期照护的选择应根据自身居住模式与健康状况综合考虑,前提是先保证底线公平与基本保障问题,在基本服务方面满足老年人长期照护基本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