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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是“非遗”保护工作中的重要方式,本研究以自贡彩灯为具体研究对象,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入手,以自贡彩灯制作技艺的生产性保护为研究重点。分析自贡彩灯如何在地方政府的打造下将单个的彩灯集群展出而形成自贡灯会,自贡灯会又如何从单纯的文化娱乐活动演变成文化与经贸结合的大型活动,梳理自贡彩灯形成彩灯文化产业的背景,分析了以政府和彩灯公司为主体的对自贡彩灯的生产方式,同时剖析了自贡彩灯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本研究认为,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贡彩灯,坚持生产性保护和产业化发展并重,赋予了自贡彩灯及民间灯彩艺术在新时期社会经济转型中新的生命力和艺术张力。并且,自贡彩灯和自贡灯会在面向市场的生产实践中,使其从传统的民俗文化资源、民俗会节活动衍生发展成为独具特色的自贡彩灯文化产业,并将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融入到市场经济、现代社会生活之中,使自贡彩灯制作技艺得到活态传承和发展,从而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在此意义上为我国民俗文化产业化发展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提供了鲜活的个案。地方政府、彩灯企业等主体,通过多种途径推动自贡灯会的生产性保护,为非遗生产性保护的实践提供一定借鉴意义及以个案为基础的学理层面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