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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目前我国65岁及以上的人口数约占全国人口的9%,无论是老年人口的绝对数还是相对数都很大,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对我国现行养老制度提出了严峻挑战,其中农村养老制度的滞后和农村养老形势的复杂更是严重制约着我国养老保障事业的发展进程[1]。2009年9月1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在全国10%的县市区内开展新农保的试点工作,扭转了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局面,奠定了现代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基础。甘肃省主要以农业为主,自然条件差,资源稀缺,经济落后且农村生活方式多样,一直制约着该地区新农保工作的推进。根据国务院的要求,甘肃省先后于2009年底,2010年7月和10月开展了第一批、藏区及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工作。截止2011年,全省新农保参保人数达781.6万人,其中达到养老金领取待遇年龄的参保人数为159.1万人,新农保基金收入42.5亿元,基金支出10.0亿元,基金累计结余36.3亿元[2]。全省新农保制度建设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体规模较小,推进速度较慢,农民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究其现状,省内很多学者专家从宏观制度层面以及农民个体特征层面作了较多的考察和研究,但从农户角度出发,探究新农实施效果的研究却并不多见。因此,本文以此为契机,选取甘肃省新农保第一批试点县会宁县为个案研究对象,以抽样调查数据为基础,运用文献查阅法、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及系统分析方法,对甘肃省新农保的实施效果进行了全面分析。本文首先介绍了该研究的背景及选题意义,回顾了国内外养老保险的相关理论综述;其次,从新农保制度建设、制度运行体制、新农保参保情况及基金的收支情况等方面分析了会宁县新农保的实施现状;再次,以会宁县为例,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了分析处理,从农户对新农保的认同度、新农保政策的执行情况、农户参保情况、保险办理过程四大层面对会宁县新农保实施效果进行了实证分析,指出了目前会宁县新农保实施中存在农村家庭“空巢化”严重,留守老人生活困难、缴费机制单一缺乏层次,激励机制欠缺、集体补助缺乏落实等问题;最后,针对甘肃省新农保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鼓励老年人自我养老,实行自我保障、实行弹性的缴费机制,强化制度的激励性、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升集体经济实力、加大对西北贫困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努力推进社会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实行多元化投资,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构建符合甘肃省情的养老模式及制度、妥善处理新农保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关系的几点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