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5年是新一轮国企深化改革的元年。促使国企进行体制改革的本质是生产关系跟不上现有的生产力水平的发展。国企作为我国的经济命脉,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实现中国梦,我们必须深化国企改革。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原有的改革红利不断消逝,我国的经济发展也面临从粗放型增长向由高科技带动增长的转型。过去三十年那种依托廉价劳动力的,简单粗加工的模式已不可持续,对环境的破坏已日益显现。从前的简单粗糙的劳动型制造业显然已经不能满足当下科技的迅速发展,那么必须向高端制造业迈进。要发展高端制造业,我国必须鼓励科学创新,并将其转化为生产力,这是我国经济转型是否成功的关键所在。国有高新技术企业由于其先进的生产技术使得在国际竞争中占有很大的优势,它拥有很多的优秀人力资源和先进的生产设备。因此能否激发国有高新技术企业的活力,使其在国际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是我国国有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近段时期,我国国有企业已经开始实行薪酬改革,从对高管人员开始,对他们实行降薪,改变传统的国有高管高收入的不正常现象。薪酬改革虽已降薪的形式出现,但是我们看到,过去的国有薪酬制度存在种种不合理现象:国有高管高收入,高年薪,国有员工高薪,形成了一个概念,无论做多做少,收入与回报不成正比。此类单纯高薪制不但不能激发员工活力,发而使国有成为另类“高薪公务员”。因此,笔者认为,在国有薪酬改革时,对于高收入既要做到合理的鼓励也要做到严格的限制。实施激励机制,鼓励国有员工不断创新,“按劳分配”,对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等核心员工合理的收入加以保护,并进行合理的提高,这样才能真正激发国有员工的创造力。主要从几方面入手。一是,在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必须考虑是否所有国有企业都适合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二是推出股权激励在方案设计中,必须把经理人也考虑进来;三是,在设定股权激励方案,除了部分股票给予现有的企业人员,还必须有剩余部分留给新人,以便企业不断吸引新的人才。 笔者在本文中重点研究了国有高新技术企业现有的股权激励机制,并指出当前在这些国有高新技术企业中激励存在的一些问题,相应的提出一些建议。笔者的目的就是通过研究发现出合适国有高新技术企业的股权激励模式,使得企业自身根据特点来鼓励员工,运用股权激励的方式激发员工的创新能力,赢得企业在市场的竞争能力。合理有效的分配是股权激励实施成功与否的关键性所在。那么收入制度的分配又大大的依赖股权激励,成功的激励模式必定能激发国有企业员工的创造力和积极性,将国有改革推向新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