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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识经济主导的时代,经济的发展导致激烈的竞争,各类市场主体为长期取得竞争优势而对自己掌握的某种特定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竞争便是商业秘密的争夺战。由于商业秘密一旦被泄露或被他人盗用,就会给权利人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同时,世界一体化趋势使我国的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在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方面应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完善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势在必行。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无专门的商业秘密法,只是初步建立起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主,以《公司法》、《合同法》、《刑法》及其他单行法规为辅的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体系。但是由于我国商业秘密的保护起步比较晚,许多问题尚在探索之中,难免存在许多立法上的缺陷,而且与之配套的法律也有许多不完善、不适应时代要求之处。通过对我国目前商业秘密保护立法现状进行分析,同时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商业秘密的先进立法经验,能有效解决商业秘密保护困难的办法就是对现有的商业秘密立法进行完善。具体措施如下:第一,制定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统一商业秘密的法律适用,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第二,扩大商业秘密的概念和适用范围,商业秘密的范围应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管理信息等内容。第三,增设竞业禁止协议的规定。第四,完善商业秘密的临时措施和损害赔偿的规定。第五,完善商业秘密案件诉讼中的保密规定和举证责任。第六,扩大商业秘密的刑法救济。第七,适当引用不可避免披露原则。希望以上七个方面的具体建议的提出对完善我国将来的商业秘密立法能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