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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突发事件中各种社会矛盾和利益诉求交织激荡,采取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的复杂度较以前异常加大,以常态社会关系为基础制定的法律规范中所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已经很难全面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给社会带来的冲击和破坏。而透过诸多突发事件中常用的警察行政强制措施,如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我们可以抽离出其中内在深层次的核心问题,即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如何在警察行政强制权与公民合法权益中间寻找平衡。在现代法治国家和宪政建设的进程中,如何保证警察行政强制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同时又能公正合理的限制私权之行使,是突发事件中公安机关实施警察行政强制措施难以回避而又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现实和理论命题。为此,本文除导论外,分为三个部分,导论主要是对选题背景、意义和文献综述以及相关研究对象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关注突发事件中警察行政强制措施中存在的问题。本文认为在突发事件中警察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以下问题:警察行政强制措施权力和相对人权利之间的冲突问题、警察权与其他相关行政机关的职权冲突问题、警察权的自由裁量权问题、警察权执行的程序问题以及受侵犯的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救济等问题。第二部分主要论述是,结合前面提到的问题,尽力回答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在紧急状态下,如何充分发挥警察履职的职能,并能够充分运用法律赋予警察在紧急状态下的行政强制措施权,以做到最大化减少伤亡,笔者认为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法律层面的原因,也有相应监督体制上的原因以及各主体自身存在的问题,另外还存在地方政府、媒体网络和主流民意等几个方面的制约因素。第三部分针对如何完善突发事件中警察行政强制措施而进行思考,并结合笔者的个人工作经验,认为在这方面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完善: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人权保障、限制公安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完善紧急状态下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程序之规定、保障行政相对人的行政复议权和行政诉讼权、加强紧急状态下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战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