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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评价的目的是在规划和建筑设计中建立反馈机制,同时探讨主客观评价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是评价学的关键问题。本课题对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多媒体阶梯教室的热光声环境展开评价,目的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主观评价指标和客观评价指标的相关性。具体目标是:⑴探讨预测热感觉投票(PMV)和实际热感觉投票(AMV)之间的关系;⑵探讨采光系数和采光满意度之间的关系;⑶探讨照度和照明满意度之间的关系;⑷探讨噪声级和噪声烦恼度之间的关系;⑸探讨混响时间和语言清晰度之间的关系。 客观评价通过现场实测并结合现行规范进行评价,主观评价通过调查问卷并赋予语义学标度进行评价。在主客观评价的相关性研究中,引入回归分析、Ridit分析等统计学方法,建立主客观评价指标间的相互关系。 结论显示,在教室热光声环境评价中,主客观评价间均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在热环境中,冬季AMV对应舒适温度在19.96℃-20.35℃,始终低于PMV对应舒适温度0.61℃-0.91℃;过渡季节AMV对应舒适温度在23.55℃-23.58℃,始终低于PMV对应舒适温度0.30℃-0.32℃;夏季AMV对应舒适温度在25.88℃-26.34℃,始终高于PMV对应舒适温度0.47℃-0.57℃。在光环境中,采光满意时的中性采光系数在3.47%-4.58%,采光期望值在3.14%-3.87%,高于采光系数标准值;照明满意时的中性照度在311.71lx-328.31lx,高于照度标准值。在声环境中,噪声烦恼度阈值为48.4dB(A),高于普通教室允许噪声级,主观评价语言清晰时的临界混响时间在0.89s-1.50s之间,高于混响时间规范值。 本课题是对现有主客观评价指标相关性研究的一次补充,课题中给出的一系列数据可用于建成教室环境的后期改善,也可作为新建教室环境的设计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