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尔的摩案再思考——对我国科学不端行为的认识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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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科学不端行为越来越普遍,对巴尔的摩案的再反思,可以为科学不端行为问题的研究找到一个突破口,而其中的经验教训为我国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借鉴和指导。论文正文第一部分是对巴尔的摩案的起因,过程及结果进行详细介绍。第二部分分析和梳理了关于巴尔的摩案的不同观点,并在此基础上给予一定的评论。科学不端行为论没有弄清巴尔的摩案的真正始末,歪曲了案件的性质;而科学自律论则夸大了学院科学范式,而忽视了当时的社会已进入了后学院科学时代这个事实;如果科学自律论是一种自我防守的观点,而质疑政府干预论则将矛头直指以丁格尔为代表的政府;利益冲突论者夸大了科学家的个人利益,在某种程度上是对科学家职业道德的诽谤。 第三部分在前面讨论的基础上,突出了被人们忽视的问题,即国会议员丁格尔的贡献、积极作用、意义;同时也突出了巴尔的摩案本身的意义。这是本论文的重点所在。丁格尔使用行政力量介入科学界,人们对他的消极评价较多,而对其积极的一面几乎没有提及。人们也多从负面讨论此案件,认为该案费时费力,浪费了国家资源,挫伤了科学家的积极性,本论文则从正面讨论此案。其意义在于不仅使人们认识处理科学案件的严肃性,也使各方观点和辩护行为得到充分展示和讨论,为今后处理科学成果和科学作伪行为提供了借鉴和完善的范例。 最后一部分是建议篇。通过对巴尔的摩案的反思,分别提出了要重视典型案例的讨论、建立处理科学越轨行为的常设机构及坚持道德自律和惩处越轨行为相结合的处理我国科学不端行为的实质性的建议,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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