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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自1924年改组后,政党组织形态进一步发展,北伐后由议会制度下的政党一跃成为垄断政权的政党,成为具有全国性质的执政党。在面对“政党建设”与“国家建构”这一体两翼的问题时,中国国民党将“以党治国”这一理念,引入党政体制架构,逐渐建立起“党国体制”,以中政会作为“党与政府唯一之连锁”,转承之枢纽。1924年7月11日,一个原本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国民党总章》上,没有相关设计的组织形式——中政会,因孙中山面对国民党内纷争不断、中央执行委员会决断力不强的状况,意欲加强集权,建立更为核心的决策机关而成立。由于中政会对“总理”直接负责,孙中山亲任主席,加之人员数量相对中央执行委员会更为精简,而成为实际上的最高决策机关。孙中山逝世后,中政会在党政体制巨大变动中,亦在政党体制和政治制度中不断演变。在政党体制中,中政会明确了其与中央执行委员会的隶属关系;在政治体制中,由中政会筹设成立国民政府,作为政治执行机关。至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修订《中国国民党总章》,首次以党的根本大法形式明确了中政会的性质、地位,中政会成为隶属于中央执行委员会下的常设机关。中国国民党进入训政后,作为“全国实行训政之最高指导机关”,“党政唯一连锁”的中政会,在此时期职权不断扩充,讨论及议决事项以“建国纲领”、“立法原则”、“施政方针”、“军事大计”、“财政计划”、“国民政府委员,各院长、副院长及委员,各部长,各委员会委员长,各省政府主席及厅长,各特别市市长,驻外大使、特使、公使、及特任、特派官吏之人选”,几乎涵盖了施政的各个层面。正因中政会独特而显要的地位,不仅成为中国国民党中枢权力斗争的阵地,派系争斗的枪夺,亦为地方藉以分权的凭借。因此,无论是党统之争,法统之争,抑或是权位之争,均在中政会所体现的政治体制运行之中不断体现。更为重要的是,综观中政会的发展演变过程,无不渗透着中国国民党始终无法摆脱的党政军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