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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社会公平,务必运用好政府职能,而其中的关键是地方政府能够有效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而地方财税能力的稳固是地方政府有效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基础。如何提升地方财税能力,是目前我国亟需研究的重要课题。尤其实行“营改增”后,地方税收收入大量减少,提升地方财税能力被提上了日程。分税制改革后,房地产业逐渐成为地方支柱产业,房地产税制的完善,能为地方财政收入“添砖加瓦”。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了房地产税的立法问题,并明确指出要完善地方税收制度。2018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包括房地产税的10部单行税法。可见,房地产税改革离我们越来越近。如何进行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设计,首先要明确其功能定位,它能够为地方政府建立稳定的财源基础。本文将从筹集财政收入视角,展开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研究。本文由六个章节构成。第一章是绪论部分,这部分基于国内外对房地产税收制度的相关研究,提出了本文所研究的内容、意义及方法。第二章为房地产税收相关理论部分。本章阐述了两个方面内容:一方面是房地产与房地产税概念的界定,另一方面是对房地产税的性质和功能的认识。首先提出了房地产和房地产税的含义,然后对房地产税进行了分类。接着对保有环节房地产税的性质进行了相关描述,有财政收入说、负税能力说、利益交换说、资源配置说和宏观调控说等。最后对保有环节房地产税所具有的功能进行了分析,认为其具有筹集财政收入、调节社会贫富差距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第三章是基于财政收入功能分析我国房地产税现状。首先从收入功能演进角度回顾了我国房地产税发展历程,然后对其收入情况进行了相关阐述,最后指出目前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的一些问题。第四章是国外房地产税比较分析和经验借鉴,着重分析了美国、日本和南非的房地产税制。首先回顾了美、日、南非的税制演进过程,其次从各国的房地产税制要素、收入及分配情况、税权和评税体系四个方面进行了比较分析,然后在此基础上,总结概括了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国际经验。第五章是从收入角度提出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设想。结合我国国情和国外经验,本章主要从宏观把握和微观框架设计两方面进行描述。在宏观上,提出税收立法的先行路径;以持有环节为税收重点,房地统一征税的模式等。微观层面上,首先提出要规范税费制度,其次提出要改进税种设置,合理设计税制要素。最后一章是房地产税配套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房地产税收功能的有效发挥离不开完善的配套措施。本文认为应在土地使用制度、税权划分以及征管水平三个层面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如适当实行年租制、选择集中与分散的税权划分模式、建立健全财产申报登记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