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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二十一世纪人们进行商务活动的主要平台。并以其便捷、高效、省时的优势弥补了传统商务活动的不足。但与此同时电子商务活动的安全性问题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电子商务活动的安全性问题主要分为技术安全和法律安全两个层面。本文将以消费者知情权的视角分析与电子商务活动有关的法律问题。消费者知情权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是确保消费活动公平进行的前提条件。与传统面对面消费模式不同,电子商务活动是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中进行的。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至关重要。由于我国电子商务起步比发达国家晚,与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也不够完善,因此在电子商务中,经常会发生一些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案例。本文将从“电子商务”、“知情权”等概念的起源进行阐述,列举我国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屡受侵害的情形,说明了其侵害原因,之后详细介绍国外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相关法律制度的发展状况,最后分析国内相关法律的漏洞,并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具体分析,给出完善建议:第一、信息披露制度,为了确保消费信息的对称性,使消费者能够有正确的判断和评价,客观选择商品或服务,经营方有义务提供商务活动中的完整信息,保证消费者知情权。例如商品的质量、价格、生成日期和缺货情况等;第二、诚信认证体系,电子商务中经营者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于消费者知情权的实现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交易过程、售后服务等都需要诚信认证体系的监督;第三、虚假广告的惩罚规制,电子商务中网络虚假广告越来越泛滥,不仅影响消费者进行错误消费判断,还引起广告市场的恶性竞争,因此,加强电子商务中虚假广告的惩治很有必要;第四、建立消费者知情权的救济制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电子商务中一旦被侵害,消费者如何维权?电子商务的灵活性、开放性使它已不太适应传统交易的救济制度,那么就需要根据互联网的独特性,建立新的救济制度,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