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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后,伴随着国有企事业单位人事改革,我国积极推行的一种人力资源管理方式。1995年,由国家人事部正式提出,随后,开启了在摸索中向前发展的二十余载历程。虽然国家在政策上大力支持人事代理制度的实施,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特别是“功能定位模糊不清、法律保障偏于滞后、社会认同感缺乏”,严重影响了该制度发挥应有的功效。究竟该如何完善和规范我国的人事代理制度,本文进行了研究,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绪论”。主要介绍了论文的选题背景,还有研究意义、内容、方法等,分别概括了国内外对“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以及“人事代理制度”的研究现状。第二章“人事代理制度概述”。首先从“狭义”和“广义”两个层面阐明人事代理制度的内涵;然后总结其特点,即具有“时代性、社会性、专业性、契约性”;再分析了该制度的法律关系,对它是否属于“民法层面的委托代理”展开了论述;紧接着,指出我国的人事代理制度蕴含着丰富的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尊重并且归还了人才的社会属性,平衡了个人与社会价值,有助于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第三章“我国人事代理制度的演进”。以时间为脉络,回顾和归纳了其在不同时期呈现的阶段性变化,认为该制度的诞生和完善,紧随着国家人事制度的改革而深入,并以“人才市场的逐渐成熟”为主要标志。随后,本文列举了人事代理制度在我国高校、银行、医院的实施,并简述了深化人事代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第四章“我国人事代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依次从“功能定位不明确、法律规定不完善、社会认同感缺乏”三个方面展开了剖析,形成的主要观点有:人才服务机构长期局限于档案管理类业务且具有滞后性、“双轨制”用人体系难以兼顾效率与公平、我国当前尚未出台关于人事代理的专门立法、用人单位与人事代理职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规范。除此之外,户籍政策不合理、转正(编)困难、同工不同酬现象,均加剧人事代理职员的流失。造成问题的原因有:我国的人才市场发展速度缓慢、“铁饭碗”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人事代理缺乏具体的法律保障。第五章“完善我国人事代理制度的思考”。主张应该坚持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对人事代理制度的指导,增强社会对其的认同感和接纳度、健全我国人事代理的法律体系。具体的设想包括:人事代理职员的“引进、管理、培养”采取“公平开放、灵活流动、全面发展”原则;做好衔接,明确用人单位和代理机构的责任;加强建设,提高代理机构的服务水平及质量;转变观念,公平对待人事代理职员与编制内职工;规范人事代理聘用(劳动)合同,同时完善人事代理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