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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用保障债权的实现,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保证以人的信用和财产为债权增加财产总量,使债权更加安全有保障,是民商法中极为重要的一项法律制度。而保证人的追偿权,是保证制度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本文通过文献检索、案例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对保证人追偿权的立法现状和保定市审理案件的司法现状进行了深入探讨,对保证人追偿权问题进行了系统详细的研究。我国现行法律对保证人面向债务人和其他保证人的追偿权均有所规定,但保证人面向其他物的担保人的追偿权仍未有明确规定。本文对保证人追偿权的正当性、必要性及此类纠纷在司法实务中归纳出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证,并为其追偿提供可行的办法,以期能为保证人的追偿权的逐步完善。第一章:介绍保证人追偿权的概念及立法现状。对其内涵进行界定,介绍我国和国外保证人追偿权的立法现状,以及国外立法对我国的启示。第二章:通过对保定市法院审理的追偿权纠纷案件数据及类型的分析,来说明保证人追偿权的关键性,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来对保证人追偿权问题进行归纳,将涉及到的争议焦点提取出来进行类型化分析,并对追偿份额的确定和行权限制等内容进行研究。第三章:对保证人追偿权进行类型化分析。根据由保证人追偿权纠纷案例中归纳出来的焦点问题,从追偿顺位、管辖法院、诉讼时效三个方面,结合案例进行类型化分析。第四章:介绍追偿的份额。有两个不同的观点:一种是根据人数平均分配责任;另一种是按比例分配责任。按比例的分担方法更为合理,更容易使人理解,使裁判的社会效果更加明显,并通过案例模型予以说明。第五章:指出行使保证人追偿权受限制之处。主要是权利重合(保证人追偿权与债权人请求权)以及身份重合(保证人同时担任物的的担保人)的问题。最后,笔者做出适当的总结。保证人的追偿权问题长期以来是审判实践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亟待解决和处理,未来的法律或司法解释不能回避这一点,必须作出精确而可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