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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信访改革是公安机关践行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的战略部署,是针对现有工作模式和机制的一种变革,是公安机关在信访工作环节实现依法治理的重要途径。沈阳市公安局根据上级政法机关的统一部署,从2013年5月开始,在“诉访分离”、规范信访事项办理、引导信访人逐级有序信访等工作基础之上,进行了大量实践和探索,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同时在思维理念、具体执行、配套机制等方面也存在着一些制约推行的问题,“诉访分离”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本文主要是借鉴国内专家学者关于限制信访救助功能的理论观点,参照发达国家关于警察投诉机制变革的参考因素,提出了公安信访改革目标方向的理论观点,并选择沈阳市公安局2015年度信访事项现有全部存量作为资料,访谈了沈阳全市15个区、县(市)公安局信访部门负责人,向600名信访群众发放了调查问卷,对沈阳市公安局信访改革面临的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并采取比较归纳法和实证分析法,通过对数据的研究,分析沈阳市公安局在信访改革推行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过对沈阳市公安局信访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源进行分析,得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同时运用实证分析法对方案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对后续工作提出具体的合理化建议。本文认为,公安信访改革已经步入轨道,并且不是短期工程。但从沈阳市公安局的实际运行情况看,在受理启动程式、法律导入环节、配套机制的运行、促进目标实现所采取的措施等方面,存在9个阻力性、制约性的问题,当前机制不完全适应沈阳市公安机关信访工作的实际现状,其问题主要源于思维导向模糊、人制化因素取舍、外部环境朔造不利的制约,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需要构建以标准操作规程为核心的方案体系,明确信访功能定位、重塑“原初状态”的目标方向、先期打造良好的运行环境。同时,在后续工作中,应从扭转信访政绩观、下移信访改革重心、改善运行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加强实际操作运行,细化到点,综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