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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物作为行政的重要的物质手段,本应是行政法上的重要内容,可我国理论界却长期漠视公物的研究,这不能不说是我国行政法学界的一项重大缺憾。公物的使用关系是公物理论的核心内容,而公物的特别使用由于其超出公物本来目的的特殊性,常常成为实践中产生问题最多的领域。为防止特别使用妨害公众对公物的一般使用,公物法理论设置了专门的许可制度,称为公物的特别使用许可。本文的研究目的就在于:在借鉴国外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公物特别使用及其许可的基本理论进行初步探讨,进而以问题意识为导向,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结合具体事例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