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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的发生人们无法阻止,即使事先预知也不能全部挽救。大自然的力量是神奇的,它可以瞬间摧毁人类创造的一切。人的生命在大自然面前显得那么不堪一击,所以在人类看来生命是那么渺小有那么可贵。我们无法阻止灾难的发生,但是把损失减少到最低,我们是可以做到的。汶川大地震给国人敲响了警钟,人员的伤亡、经济的损失、灾民流离失所。国家和政府做出最大的努力,在国家的号召下社会上很多有爱心的人都尽一份自己的力量希望能够帮助灾难中的人们。但是从中我们是不是应该思考一些东西,而笔者首先想到的是人们最基本的问题——人权。人权是一个人作为人享有的基本权利,无论在正常情况下还是非正常状态下,人们的都应该享有人最基本的权利。这次地震国家和社会虽然都尽到了很大的努力,我们如能采用着眼于人权的方法来降低自然灾害的风险,从完善法律法规和相关配套制度入手,才能对以后还可能发生的灾害给人们带来的伤害减少到最低,人权才能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