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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中共十七大报告把基层民主放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求把发展基层民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村民参与村务治理作为基层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村民参与村务治理因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008年10月9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基本目标任务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农村文化进一步繁荣,农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落实,农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农村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健全,农村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农村改革发展基本目标的实现必须落实到村民参与村务治理的过程中予以实现,研究村民参与村务治理有助于农村改革发展目标的实现。村民参与村务治理是指在农村范围内,村民及其组织通过一定的途径配置和运作公共权力来协同管理农村公共事务,从而满足村民的公共需求推动农村发展的过程。村民参与村务治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是促进农村基层政治发展民主化的有利支撑;是增进政府和村民间信任的有利途径;是优化村民主体条件的必然路径。通过现状研究发现我国村民参与村务治理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村务治理的过程中参与主体多元化、村民可以参与领域广泛化、村民参与村务治理的形式多样化,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如制度性参与不足,治理的非规范状态,治理的效能低下,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对策,通过明确和保障村民治理的主体地位,建立健全村民参与村务治理的制度,完善村民参与村务治理的机制等方式推进村民参与村务治理,实现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