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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市场最主要的作用就是重新分配经济体的股票所有权,理想的股票市场是资源配置的最优状态,股票市场中股票的价格应是资源分配信息的正确反映。如果一个股票市场的股票价格总是能够“充分反映”所有可以得到的信息,则该市场为“有效的”。股票市场的有效性是股票价格对股票市场所有可得相关信息“反映”的效率。根据尤金·法玛的有效市场假说,视信息在股价中的反应程度可以将股票市场的有效性分为三个有效层次,即弱势有效、半强势有效和强势有效。对股票市场有效性的研究不仅影响到股票市场中对股票的定价问题,而且还能够给予市场参与者一定的参考依据,如投资者可以根据股票市场的有效性作出正确的投资判断,引导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企业在目前的有效性程度下应该采取怎样的公司战略,监管部门采取怎样的政策和出台怎样的制度来提高股票市场有效性、保护投资者利益、消除不公平竞争。自20世纪90年代上海和深圳两证券交易所筹备成立以来,我国的股票市场经过过去的二十年的发展和改革,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已经初具规模,并且其运行逐渐从无序走向有序,从混沌走向秩序。但是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来说,我国的股票市场发展历程较短,目前依然是一个十分年轻而不成熟、缺乏深度和广度的市场,依然是一个典型的新型和处于转轨期的市场。我国股票市场作为新兴的股票市场,虽然已经快速发展了二十年,但其运行效率到底达到了一个怎样的程度,是否具有了法玛提出的有效性?达到有效程度的哪个层次?有效性程度是否有所提高?以及影响市场有效性的演进机理是什么?这是值得讨论的,特别是以演化经济学的视角来讨论股票市场有效性的演进机理,找出并分析其演进机理后对今后市场的进一步有效运行提供建设性的意见。本文就采取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股票市场有效性演进情况进行分析。首先,根据演化经济学原理,以组织惯例和组织行为为核心,分析制度结构、制度演进的主体、制度演进的动力,探讨制度创新和制度选择,分析制度演进的路径,以此来分析我国股票市场有效性演进的进程,是监管部门作为制度创新行为的创新主体,通过组织制度创新行为来不断地提高股票市场有效性的;然后,选取沪深两市7个指数和A股主板的股票日收盘价和周收盘价为研究对象,将其沿自沪深两市交易所成立以来到2010年6月30日这个区间,按1996年12月16日和2005年6月17日这两个时点划分为三个阶段,采用ADF检验法和Q统计量检验法对三个阶段分别进行有效性检验,得出我国股票市场有效性是在弱势有效Ⅰ的程度上是演进的,验证了我国股票市场有效性动态演进的进程;最后,由于我国股票市场有效性程度还是比较低,从制度方面给出进一步提高我国股票市场的有效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