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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我国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依靠法律手段治理腐败问题的比较,对我国依靠法律手段治理腐败的途径进行了探讨,阐释了我国“依法治腐”的途径等具体对策。本文认为,腐败是权力和私欲相结合的产物,遏制腐败必须依靠法律途径。只有靠法律来治理腐败才是根本的、有效的治本之路。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集体对治理腐败问题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其“依法治腐”的思想一脉相承。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数百年对“依法治腐”问题的成功实践,也为我们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我们只有沿着“依法治腐”这条路走下去,才能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本文认为,依靠法律手段治理腐败,当前应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首先,建立健全反腐败法律体系。其次,完善相关的反腐败机制。再次,加大法律法规的落实力度。从体制、机制、法律、制度、组织等方面为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提供保障。最后,强化反腐败专门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本文吸纳了近年来有关依靠法律手段治理腐败问题的合理观点,经过深入探讨和研究,对这一问题作了比较系统的阐述,相信对反腐败理论研究及实践会有所启示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