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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形成的。1999年10月1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颁布,标志着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短短的十六年间,我国的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快速发展,坚持应保尽保、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统筹兼顾的基本原则,已经成为了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最重要的保障制度之一。然而,我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尽管每年各地的保障标准都在升高,但仍然存在总体水平偏低的问题,一些地区的低保线可能无法满足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要求;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物价会有一定幅度的上扬,地方政府制定的低保线可能没有跟不上物价的变化速度,以致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质量受到影响;由于政府对低保实际投入总量过低,实际覆盖率与政策覆盖率差距悬殊,即政府承诺不能兑现的情况;最低保障标准缺乏统一完善的动态调整机制等等。其中,我国最低保障制度发展过程中出现一个很明显的现象就是我国的最低保障标准存在着明显的地区差异。各地的低保标准制定是否合理,是否能满足当地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各地区如此大的差异是否正常,这些都是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需要考虑的问题。因此,最低保障地区差异的研究对改善民生,缩小地区间差异,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有着重要的影响。本文共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论文选题的目的和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有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问题的相关研究、研究内容方法及创新点;第二部分从几个方面入手介绍我国最低保障事业的发展情况;第三部分利用修正的logistic函数拟合收入分布函数,得到了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测算方法;第四部分利用修正的logistic函数模型测算了全国主要地区2011年的最低保障标准,并进行了地区差异分析及政策评价.;第五部分通过建立动态调整指标体系阐述了最低保障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第六部分对完善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最后一部分对全文进行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