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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旨在研究乌鲁木齐维吾尔族市民维汉句内语码转换中嵌入的汉语成分及维语对其在语序和形态上产生的句法限制,从而揭示两种语言的内在规律。
根据在乌鲁木齐市家庭、朋友、市场、教育、工作五个领域的不同场所,不同年龄、性别、职业、教育类型和文化程度的维吾尔族市民日常会话的26小时自然录音转写材料,从中切分中1209个发生句内语码转换的小句,结合定性和定量的研究方法,分析嵌入其中的汉语成分及其在语序和形态上如何受限于主体语维语,揭示维汉句内语码转换中的句法限制问题,从而达到解释维汉语码转换现象的目的。主要分析结果如下:
第一,在维汉句内语码转换中,嵌入的汉语成分中单个词类占绝对多数,明显高于短语和小句,因维汉语言中存在对应词类。而单个词类中名词的频率最高,其次是动词和形容词,但无一例介词、助词、叹词、量词和拟声词单独发生转换。位于转换第二位的是短语,并且名词性短语的转换频率远远高于其他类短语。而嵌入的汉语成分中句子的转换最少的。
第二,研究还发现嵌入的汉语成分在维语句子的各个句法成分位置上均有转换,但比重不一:宾语位置上转换的频率最高,是由宾语在句中所处的述语位置和维语的特殊句法结构特点决定的;其次是主语和谓语位置,因主语和谓语是主要句法成分,承担重要的句法功能;最少的是定语位置,因定语和状语是维语句子的次要句法成分。
第三,在维汉句内语码转换的句法形态上,作为孤立语的汉语,其语法成分嵌入在维语句中充当句法成分时,其形态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受限于黏着语-维语的形态句法。嵌入的汉语名词或名词性短语发生数、格和从属的变化;嵌入的汉语动词或动词性短语发生时态、语态、体和人称的形态变化;嵌入的汉语形容词发生比较级的变化,以遵循主体语维语的形态句法。
从以上研究结果得出嵌入的汉语成分中单个词类居多,而小句最少。初步分析为用汉语整个句子作维语的句子成分需要较高的汉语水平。此外,维汉句内语码转换并非两种语言成分的随意排列,而是受到主体语维语基本语序SOV的限制。主体语维语在句法上始终占主导地位,对嵌入的汉语成分在句法形态上起决定和制约作用,该结论证明了维汉句内语码转换是遵循一定句法规则的,并进一步证明了Myers-Scotton的主体语框架理论的正确性和充分的解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