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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建设和谐社会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以政府为主体,以农村为重点,在城乡间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向城乡居民提供与其需求相适应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最终大致均等的公共服务,使城乡居民在享受公共服务的数量、质量和可及性方面都大体相当。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职责。担负职责就要求我们要具备履行好这个职责所要求的能力。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对于更好的履行职责,对于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意义深远。乡镇政府作为中国的基层政权组织,是党和上级政府联系农民的桥梁和纽带,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乡镇政府作为直接面对农民的基层政府,理应把建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提供优质的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作为主要任务,并由此解决新形势下自身的职能定位问题。然而,乡镇政府作为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责任主体,在为群众提供农村公共服务的改革和实践中,却面临许多矛盾和困境。新农村建设的到来给乡镇政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如何在基层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强化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同时大力提高乡镇政府的服务能力来为农民提供高效而有质的公共服务,对于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新农村建设,真正的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本文试图从对乡镇政府职能的现存问题的分析入手,探讨该如何通过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来完善和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全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探讨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若干理论问题,包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含义与分类,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界定及意义,以及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经济学基础;第二部分论述我国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状,其中包括近年来我国在公共服务均等化上做的努力,列举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的情况,分析了形成我国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历史原因;第三部分主要分析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系,其中包括乡镇政府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中的作用,阐述乡镇政府职能现状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以及公共服务均等化对乡镇政府提出的挑战;第四部分提出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转变对策及建议的几点思考,这其中包括怎样提高乡镇政府公共服务意识,怎样提高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以及各级政府在哪些方面加大对乡镇政府的支持力度,和乡镇政府在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应把握的几点原则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