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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需要保护社会主义社会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文章主要从经济哲学角度论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关于保护私有财产的问题。 社会主义社会的私有财产应当包括私人所有的和私人占有的财产,私有财产权应当包括所有权和占有权。社会主义的私有财产具有自身的特殊的属性。 中国和西方历史上均有对私有财产的论述,它们有着自身的历史哲学根据,同时对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借鉴意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批判继承的基础上,论述了特定条件下保护私有财产的必然性。 现阶段保护私有财产的哲学根据在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保护私有财产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是财产本身发展规律实现的必然要求,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私有财产,要转变对私有财产不适宜的看法,并完善关于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体系,制定相应的政策保护私有财产。 在保护私有财产过程中,还需要处理好保护公有财产与保护私有财产的关系,处理好保护私有财产与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关系,处理好保护私有财产与坚持共产主义理想和价值观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