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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带来的最大变化,就是准则模式的改变。这种制定模式的变化,供企业判断和选择的内容增多了。对于准则的执行者——企业能否正确理解和把握会计准则的实质,在准则的指引下恰当地制定出适合本企业的剩余会计规则,就成为会计准则贯彻执行的关键。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变化并不能消除剩余会计规则已成共识。然而,对剩余会计规则的研究却显得比较苍白,剩余会计规则的制定往往也成为上市公司进行利润操纵的手段之一。企业在剩余会计规则制定中不尽人意的原因之一也源于理论研究比较滞后。本文将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研究剩余会计规则制定,希望对剩余会计规则制定理论和企业实践有所帮助。 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决定了剩余会计规则的空间界域。本文首先比较了不同会计准则制定模式对剩余会计规则制定的影响。界定了剩余会计规则的概念、内容和分类。分析了剩余会计规则的特点,并从会计准则制定的导向、会计判断和会计事项的分类等方面系统阐述了剩余会计规则的成因。通过对我国会计准则内容的具体分析,指出了我国会计准则中留给剩余会计规则的“点”和“域”。给出了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剩余会计规则制定的目标和约束要求。 本文在界定与利润操纵相关概念的基础上,研究了利润操纵与剩余会计规则制定的关系。从会计假设的局限性、会计计量的不确定性等方面剖析了利润操纵的会计准则成因。通过对利润操纵上市公司和无利润操纵上市公司会计报表的对比分析,发现利润操纵公司会计指标对应关系上的矛盾和具有异常表现的项目;在对这些项目之间内在联系分析的基础上,构建了利润操纵识别的复合性指标体系,并利用贝叶斯判别构建了利润操纵识别分类模型对其有效性进行了检验。 本文通过对剩余会计规则制定中利益相关者的分析,挖掘了管理者、股东、政府、债权人和员工等对剩余会计规则制定影响的动因,并从市场角度、团队角度和共有产权角度研究了剩余会计规则制定中的利益均衡特点。分析了剩余会计规则制定中的均衡性约束机理。描述了剩余会计规则制定中的约束机制。指出剩余会计规则的制定过程是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均衡的动态博弈过程。 本文提出了目标导向下的整体与分类相结合的剩余会计规则制定的制度安排策略。从目标导向模式下会计判断、剩余会计规则制定解释权等方面提出了剩余会计规则制定的具体制度安排。阐述了管理者在剩余会计规则制定中的特殊性,通过对政府、股东和管理者等利益相关者剩余收入分享的分析,在构建股东、管理者和政府三方分享剩余收入模型的基础上,推出了反映管理者分享剩余收入与剩余会计规则制定关系的模型。 本文在分析注册会计师参与剩余会计规则制定动因的基础上,通过对注册会计师参与盈余管理的成本和收益诱因的静态和动态博弈机理的分析,发现监督成本过低是注册会计师监督不利的主要原因。本文设计了揭示剩余会计规则制定的量化指标----剩余会计规则分类利用系数和综合利用系数。通过对上市公司剩余会计规则利用系数的计算和披露,从定量角度揭示了同行业的不同企业剩余会计规则制定的情况。并提出了剩余会计规则制定运行的具体约束机制安排。 最后,本文对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对剩余会计规则制定的制约有效性进行了实证分析。该研究以我国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构建了反映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关于股权特征、董事会特征、监事会特征和管理层特征的4大类和14个具体的检验指标,通过对这些指标的检验,得出了目前我国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对剩余会计规则制定制约有效性影响的具体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