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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心理学有许多基础信念:“心理世界”与“现实世界”相对立;心理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心理通过言语和行为表现出来,心理学因此得以借助言语、行为的中介了解或反推人的心理;语言是对客观现实的图画;等等。社会建构论心理学强烈要求消弭主客思维。它认为,第一,主客体的分离和对立是一个错误。离开感知的心灵就没有任何存在,每个人都生活在自己的经验中,我们面对的是一个主客体统一的、经验的世界。第二,任何“反映”都依赖于“反映者”的前理解。对任何对象的“解释”,从来就不是对某个先行给定的东西所做的无前提的把握,而是在先有、先见、先把握中先行给定了的。第三,要用言语和行为表达内心世界,必须首先能够准确地识别各种不同的心理状态。但“心理”不同于物质,它没有“大小”,没有“形状”,没有“重量”,我们实际上无法准确地区分和识别它们,更谈不上对外“表达”。运用再先进的科技手段所测定的也只能是由心理变化所引起的生理变化,对于心理的内容本身,任何先进的技术手段也无法直接测定或再现。第四,语言的“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是任意的。语言不是对事物的表征,语言的意义来自生活游戏的约定。社会建构论认为,心理不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而是复杂的社会建构过程的产物。感觉不仅是大脑的生理功能,更是“传统”的一部分。记忆不是个体内部的心理过程,而是一种“社会事件”或“集体行为”,是发生在“人与人之间的事情”。情感并非人或有机体对于刺激的“自然反应”,而是对某种社会文化背景中的“情感剧本”的表演。人的性别同样是社会的建构物。社会建构论心理学因此主张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应从个体内在心理向外部的社会建构过程转移。社会建构论心理学对现代心理信念的批判,不是对后者的“证伪”,而是试图说明,现代心理学对心理本质及规律的认识并不是客观的或惟一的“真理”。同样,社会建构论并不认为自己对后现代心理信念的重构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而是把它当成现代心理信念之外的“另一种建构”或“另一种可能性”。至于我们选择那一种建构或可能性,不是根据它们的“真假”、“对错”,而应考虑它们分别将带给我们一个什么样的学科发展和心理生活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