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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各项改革的的深入开展,公共产品供给和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急增,面对这一发展现状,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在国内得到大力推广和应用。PPP模式的成功运行需要良好的税收政策环境作为基础。但由于我国对PPP模式下的涉税政策问题也仅仅处于初探阶段,截止到现在,我国并没有针对PPP模式出台专门的税收政策,现有的相关税收政策也不能应对PPP模式复杂的生命周期中各个阶段的税务问题。研究PPP模式下的涉税政策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对策就显得极为重要。PPP模式在我国现在主要存在三种开展方式,分别是特许经营、购买服务、以及股权合作,最常见的是以SPV公司为主要参与方的特许经营开展方式。政府授予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投资成立的SPV公司特许经营权,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使其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保证在一定的时间内负责PPP项目生命周期内的工作,即融资、建设、运营、移交以及期间的利润分配等。因此本文以PPP项目全生命周期为基础,从SPV公司的角度出发对各个环节的相关税收政策进行研究,尤其将运营期的PPP项目细化为经营性项目、准经营性项目、非经营性项目三类进行相关税收政策的研究,发现存在的问题:一方面与PPP模式下SPV公司相关的税收政策在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融资、建设、运营、利润分配和资产移交等环节有着诸多不足亟待完善,未考虑运营期项目盈利性差异;另一方面,现行PPP税收政策还存在缺乏统一的PPP税收政策体系,税收优惠力度小,税收优惠覆盖面窄等问题。提出完善PPP模式下税收政策的建议,以项目全周期为基础建立PPP模式的统一的税收政策体系,根据项目的盈利能力来设计差别化的税收政策;应适度提高PPP相关税收优惠力度,合理扩大PPP相关税收优惠覆盖面。希望通过税收政策的涉税规划方法降低或者控制PPP模式下的风险,调解政府和社会资本方的利益诉求,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到PPP模式当中,实现政府为公众提供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基础设施的愿望,推动PPP模式推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