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授权行为无因性理论探讨--对无因性在理论和价值上的反驳

来源 :中央民族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gwo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代理授权行为的独立性以及由此而衍生的授权行为无因性理论,是德国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其基本内涵是,代理授权行为与其基础关系相分离,代理授权行为为单方法律行为,其效力及范围不受基础关系的影响。代理授权行为的独立性理论最早由德国法学家拉邦德于1866年创立,次年德国法学家拉登堡将该理论进行整理并深化,得出了授权行为单方性及无因性的结论,该理论为《德国民法典》所接受,后又为欧洲大陆各国及我国台湾地区民事立法所接受,遂成大陆法系民法上一项重要制度。德国法学家汉斯哆勒因此而赞誉其为“法学上之发现”,以彰显其独具匠心的创造性和重大的理论价值。   本文主要从理论和价值两个层面,在肯定授权行为与其基础关系在观念上可得分离的前提之下,对授权行为性质理论中的“无因性”进行研究。本文共分三章,第一章“基础关系本质论”以民法中的原因理论为分析工具,对代理中基础关系的本质进行深入研究,从而澄清学界普遍存在的一个误解--将与授权行为相对应之基础关系认定为委任契约的观点,指出代理中的基础关系并非指委任契约,乃是委任契约中包含的代理合意,因此得出“对授权行为是否有因的讨论,应当是对授权行为是否相对于代理合意有因的讨论”的结论,为下一章对授权行为无因性在理论层面上的反驳奠定基础。第二章“授权行为本质论”在第一章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首先论证授权行为无因性的理论来源,指出授权行为无因性并非授权行为独立性在逻辑上之必然推论,而是来源于授权行为之单方性;进而通过对授权仃为单万性之两项重要理论基础--形成权理论和代理权本质理论的分析,得出授权行为单方性理论存在瑕疵的结论,最终在理论层面对授权行为无因性进行否认。第三章“表见代理本质论”则主要侧重于对授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在立法上的价值进行分析,指出该理论在价值方面亦存在重大缺失。在此基础上探讨其替代性制度--表见代理的本质,以及表见代理取代授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的可能性,从而在价值层面上否定授权行为无因性存在的现实意义,完成本文写作的根本任务--在理论和价值两方面否认授权行为具有无因性,以表见代理制度取而代之。
其他文献
刑事侦查中的程序滥用是指在刑事侦查程序中侦查机关对被追诉人作出的种种不公平、不正当的行为。程序滥用行为的产生源于刑事诉讼过程中无法避免的自由裁量权。侦查人员是否
宪政是人类共同的价值尺度和目标追求,世界各国实行民主政治以来都标榜自己是宪政国家,几乎所有国家都有自己的宪法,但是宪法是否得以很好的执行和遵守的情况却不相同。从清
在计算机网络迅猛发展的时代背景下,计算机已成为大学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正确的上网习惯会导致大学生网络成瘾,进而引发部分社会性功能受损,导致大学生网络人格异常、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