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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越来越快,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有不少问题是由于人口—土地城镇化发展不匹配造成的,这些问题直接制约了城镇化的继续发展,需要我们采取措施加快城镇化进程。目前,我国中部地区的经济相对处于欠发达的水平,城镇化发展情况欠佳,随着“中部崛起”成为我国的国家战略,现处于关键时期,迫切需要研究我国中部地区的人口—土地城镇化协调发展的问题,以促进中部地区更快更优的发展。我国中部地区有80个地级市,人口城镇化、土地城镇化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并且两者存在发展不协调的情况,以此作为研究区域是比较合适的。首先,对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内涵及相关理论进行研究。其次,对中部地区人口城镇化和土地城镇化的历史和现状进行评价分析。最后,对中部地区2010-2016年人口—土地城镇化协调发展情况进行评价,运用离差系数法和Arcgis地理空间分析法,对中部地区人口—土地城镇化协调等级和失调类型进行分等呈现,对面板数据进行比较分析,评价分析省级、地市级等不同尺度下人口、土地城镇化发展水平和协调发展情况,并对影响因素进行相关分析。研究表明:一、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发展水平:2010—2016年中部地区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水平均逐年提升,长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差距不大,六省之间城镇化差距长期稳定。中部六省中湖北的人口城镇化水平领先,河南是中部地区城镇化水平最低的省份,城镇化水平长期处于中部地区落后位置,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六个省会城市中,河南郑州的省会带动作用最弱,需要提高其城镇化聚集效应的水平。中部地区土地利用结构仍需不断优化,单位土地产出不断增多。二、协调发展总体评价:2010-2016年,中部地区城镇人口和城市建成区面积均逐年增加,中部地区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2010-2016年处于一个轻度失调、中度失调、轻度失调、协调发展、中度失调的波动状态。2010-2016年,中部地区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失调水平从低到高依次是湖南<江西<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其中2016年中部地区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失调水平从低到高依次是湖南<江西=湖北<安徽<山西<河南。三、协调发展时空分析:首先,对80个地级市的人口城镇化增长速度、土地城镇化增长速度和失调程度进行分级。研究发现,中部地区占比77.5%的地级市处于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失调发展状态,占比78.75%的地级市处于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的的状态。最后,对各省市进行失调等级和失调亚类的综合分析和测定。四、协调发展影响因素:通过构建多元回归模型发现,2010-2016年六年间,第一产业占GDP比重增长率对中部地区整体人口—土地城镇化协调发展水平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限额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增长率、地方财政预算内收入增长率、第二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增长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对中部地区整体人口—土地城镇化协调发展水平都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省级研究中,区域协调发展影响因素差异明显。综上可见,中部地区大部分地区的人口、土地城镇化发展存在不协调现象,各省市的城镇化发展速度和协调发展水平区域差异明显。基于此,提出三方面对策:第一,完善相关制度,包括财政制度、户籍制度及配套制度;第二,提升土地和城市规划水平;第三,促进城市增值,全方位扩大就业。